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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反腐挽回2.9亿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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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0日08:13 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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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在工作报告中透露,贵州省原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案正在办理中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我们今年会继续加大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昨天上午的市人代会上,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在工作报告里谈到,去年北京又有20名局级官员因涉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335件,涉案人数38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34件。其中,局级以上官员达20人,县处级官员犯罪人数达63人,司法人员犯罪9人,百万元以上大案79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刘方仁案正在办理
去年查办的大要案中,包括中国建行原行长王雪冰、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广东省高级法院原院长麦崇楷等案。许海峰透露,贵州省原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案正在办理之中。
许海峰表示,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深化和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国家工作人员少犯错误,减少经济损失。结合办案向有关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个案预防。
在押人员无一感染SARS
在SARS期间,坚持“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检察工作”,对防治SARS过程中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哄抬物价、编传虚假信息、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快予以批捕和起诉。深入监区,积极配合支持监管部门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了3万余名在押人员无一受到感染,维护了监区的安全稳定。提出办案纠正意见74次
对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实行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不该立案而立案”等违法行为,全年共监督立案30件44人。同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违法取证、超期羁押等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4次。按照法定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构成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标准而又没有提请逮捕、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全年共不批捕580人,不起诉417人,追捕54人,追诉78人,既不冤枉无罪的人,也不放纵犯罪,确保司法公正。赔偿3起检察出错案件
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认真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对服刑人员申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检察环节出现错误的案件,均依法给予赔偿,还当事人以清白。去年检察院对3起错误案件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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