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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职业乞丐应该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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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0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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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发
随着社会发展,乞丐队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传统乞丐以外,据说出现了“职业乞丐”。他们白天行乞街头,晚上住进旅馆,月月汇钱回家,甚至盖起新楼。可恶的是,有人竟回家乡拐带一些老弱病残人员到城里行乞,自己当起老板,行乞行业也“规模化”起来了。
大年夜,救助人员发现一位白发老人蜷缩在隧道里行乞,便表示救助站可以给她提供安置。但老人反反复复说自己有老板照顾,还说老板已买了节前回河南的火车票,她再要点钱就可以回家了。广州冼村附近,竟有人举着牌子公开招聘“职业乞丐”,还振振有辞说“总比偷鸡摸狗好”。
对于传统意义上的乞丐,善心人理应施舍,社会也应给予救助,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重返乡里。但对于“职业乞丐”,有人却认为要保护“人的生存权利”,尊重他们的选择,不能限制乞讨的自由。然而,承认乞讨是一门职业,我总觉得怪怪的。略分析一下,乞讨之能成为职业,首先是乞讨者的尊严丧失,其次是施与者的善心受到欺骗。恰如无良庙祝,把施主的放生物拿到市场换钱一样。退一步来说,假如承认乞讨是一门职业,那么,卖瓜卖菜都不能随街摆卖,又怎能让“职业乞丐”独美呢?
今年广州市民政工作会议,明确要建立禁讨区,着手解决流浪人员问题。即使这样,我认为也只能是权宜之计。“路有流民终动心”。流浪乞讨尽管发达国家也难免,但还是应该主动关注,而不应该放任不理。正如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批评的“不能不作为”。对真正生活无着的人给予救助,对有谋生愿望的人给予指引,至于那些“丐帮帮主”则应给予惩处了。
主持 冯树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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