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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干部涉嫌故意杀人批捕在逃照领工资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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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3日12:11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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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东坡镇近日传出一则奇闻:该镇光荣管区原书记梁振印因涉嫌故意杀人,一年前就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现在逃),竟还连续领了9个月工资。2月10日,该镇负责人表示,尽快纠正,正在追回已发工资。
东坡镇光荣管区原书记梁振印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02年9月26日被原琼山市检察院批捕后,该镇2003年6月的工资表上还有其名字(名为梁振燕)。据东坡镇财务室的工资表记载,从2002年10月到2003年6月9个月的时间内,梁振印(梁振燕)的名字名列光荣管区工资表的榜首,每月工资275元整,9个月合计2475元整。据镇财务室的会计介绍,除了镇机关干部的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上外,其他的管区、村委会干部均直接到财务室领取。
东坡镇负责人对此解释:“我们没有接到过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和文件,所以没有停发梁振印的工资,一直持续到2003年6月份。”东坡镇负责人转口又说:“严格来说我们发工资给梁振印是不对的,但当时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作为地方领导还是有责任的。”他表示,镇里已经追讨多发给梁振印的工资,目前已经追回2个月的工资。
海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没有任何理由继续给一个被检察机关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发工资。《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该规定,梁振印实际上已经同东坡镇解除了劳动关系,东坡镇还继续发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作者:江泉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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