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箫) 结婚己4年的邹先生万万没有想到,他屡次在广州海珠区晓港湾东晓南路五凤村、新港中路遭到绑架,每次绑架者都声称邹先生拿出数万元才可放过他——而绑架幕后策划者竟是他的昔日女友,绑架的目的是为了索要“青春损失费”。更令人不解的是,受害者家属屡次报案后,绑匪们总是能从事发现场成功脱逃,令警方无从查起。 昨日上午,受害人邹先生与姐姐一起求助于本报,寻找曾在2月18日当天目击整个绑架过程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向警方作证,希望将绑匪绳之于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据悉,当地警方就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前女友相约原是陷阱 2003年12月10日上午9点,结婚己3年的邹先生正准备到单位上班。他刚走出家门,一女子迎面而来一把拉住他。邹先生仔细一看吃了一惊,该女子竟是他6年前的女朋友寇艳(化名),邹先生见状颇感到意外。寇艳用哀求的语调说:“我时时刻刻都非常想念你,今天没别的事情,只想约你喝个茶!”邹先生欲回绝,但经不起寇艳一再的哀求,只好跟随寇艳来到海珠区晓港湾东晓南路五凤村。寇艳将邹先生带到五凤村一家酒楼,刚进入一个包间坐下,立刻有两名男子闯进来,将邹先生按倒在地,并喝令他:“最好老实点不要耍什么花招!”邹先生这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己落入昔日女友设下的陷阱。 无情女索要精神损失费 一男子警告邹先生:“你与阿艳拍拖那么长时间,就这样轻易甩掉人家,告诉你,没门!”寇艳冲上前打了邹先生几个耳光,对他说:“今天要想出门,必须赔偿我青春损失费3万元!”邹先生刚说出他没那么多钱,立刻换来几个人一顿痛打。两名男子最后从邹先生身上搜出一本存折,和寇艳商量一阵后,最后押着邹先生,来到新港西路一家银行取钱。邹先生急中生智告诉对方存折密码只有父亲一人知道,遂打电话趁机告诉父亲自己被人绑架,被迫正在新港西路一家银行取钱。 邹先生的姐姐邹女士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寇艳曾在1997年与弟弟拍过拖,后来觉得性格不合就在邹女士的调解下,一次性付给寇7000元,两人从此分了手。但寇艳并没有就此罢休,曾多次来到家里纠缠邹先生。 银行取钱之时绑匪开溜 据邹女士讲,事发时她正在上班,突然得知弟弟邹先生被人绑架,被迫正在新港西路一家银行取钱。心急如焚的邹女士急忙拨打“110”报警,并匆匆赶到该银行。刚进门邹女士就看到弟弟正在柜台前办理取钱手续。而寇艳则在一旁监视着邹先生的一举一动,邹女士冲到弟弟身旁,一把抢过存折,并警告寇艳“不要乱来”。寇艳见状情知不妙,借口“上厕所”急忙跑出银行溜之大吉。当警方赶到银行后,寇艳和两名男子早己从事发现场逃走。 举家搬迁竟再遭绑架 一连几天寇艳都给邹先生打电话,声称“这件事情没完”,并恐吓邹先生“最好小心点”。邹先生一家又惊又怕,因为寇艳知道家里的地址,以后难免还会出什么事。全家人经商议,决定举家搬迁到海珠区赤岗。孰知2004年2月18日下午6点左右,邹先生从单位下班回家,刚走到海珠区新港中路附近,立刻发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是前段时间将他绑架的那两名男子。邹先生情知不妙撒腿就跑,当跑到新港中路与赤岗路交界的广州卷烟厂附近时,就被两名男子追上并打倒在地。两名男子拦下一辆出租车,将邹先生拖到车内。邹先生拼命挣扎,一脚将出租车窗玻璃踢得粉碎。一男子见状急忙说:“我朋友喝醉了,希望您多担待!”并立刻掏出钱给的哥,作为车窗玻璃的损失。 恐吓中被迫写下欠条 两名男子再次将邹先生带到海珠区晓港湾东晓南路五凤村一家酒楼的包间,刚进入包间,寇艳冲着邹先生就是几个耳光,并气冲冲地对他说:“你搬了家也没用,我们找你的新家找了一年多!”两名男子亦冲上来围着他不断地拳打脚踢,并不断恐吓他:“不拿钱小心性命不保!”。最终,两名男子强行按住邹先生,给寇艳写了一张欠款3万元的欠条。最后邹先生逼迫打电话给家里,通知家属在最短的时间内,筹够3万元钱来赎人,并警告其家人不准声张,更不准再报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受害者急寻目击证人 邹女士惊闻弟弟再次被绑架,立即拨打“110”再次报警,并迅速赶到酒楼。邹女士一进包间就与两名男子进行交涉,警告他们不要胡来,但寇艳此时己不知去向。得知邹女士己报警后,两名男子仓惶逃走。当警方赶到酒楼时,将毫不知情返回酒楼的寇艳一举抓获。据悉,由于缺乏足够的人证物证,且两名绑匪被惊动后早己逃走,使得当地警方苦无相关证据无从查起。邹先生一家也又惊又怕不知如何是好,希望在2月18日下午6点,曾目击整个绑架过程的那名出租车司机能出来作证,以便警方能尽快破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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