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蔚县一农民武某多次奸淫不满14岁的亲生女儿,长达4个月之久,并致使女儿怀孕。日前,蔚县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4月至8月期间,武某多次在其家中采取威胁、利诱等手段与自己的女儿发生性关系,致使女儿怀孕。为掩盖犯罪事实,武某于2003年10月2日凌晨,将女儿带到医院把腹
中胎儿打掉,并扔到县城北坝桥下的排水沟处。后因武妻追查女儿怀孕原因,告到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武某现出原形,于10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10月24日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某以奸淫为目的,与自己不满14岁的亲生女儿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为保护幼女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犯罪,依法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0年。(记者/徐江帆)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