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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自家门口装摄像头 邻居隐私被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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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4日14:52 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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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某住宅区一家住户,出于安全原因,在自己家门前装有摄像头,此事引起了住在对门及附近邻居的非议,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而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认为,如果该住户在安装摄像头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实属违规,但由于其将摄像头对准公共区域,因而,并不构成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与妻子亲热被摄入镜头
家住在南海某住宅区的刘女士和丈夫关先生向记者投诉称,近日她回家时,一抬头却发现对门住户在大门上面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白色摄像头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吓了刘女士一跳。她想,如果对门住户此时打开了监控设备,肯定看到了自己惊讶的表情。
刘女士和其丈夫关先生说,装摄像头的该住户,其防盗设备真可谓一应俱全,大门的两扇门都是特制、配套的不锈钢防盗门。里面那扇门还安装了猫眼,再加上大门上方的摄像头。关先生说,自己和妻子刚刚新婚不久,上班出家门,下班回家时都喜欢与妻子牵手同行。妻子上班累了时,他还负责背妻子上楼。这些亲昵的动作,如果都给对面人家的“电视”录了去,岂不异常尴尬?
关先生还说,自从知道这里有个摄像头之后,他们夫妻俩回家,都有一种被人监视的感觉,每次想到自己两夫妻回家,都被对方作“现场直播”,心里就非常不是滋味。关先生说,希望对方住户能够拆除摄像头。
是安全需要没偷窥他人
而装摄像头的住户对此的看法却不同。这名不肯说出自己姓名的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买了新房后,由于工作地点与住处比较远,平时白天也没人在家;为了住得安全,住得放心,就让一家公司在自家大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
该女士还称,虽然他家安装的摄像头功能齐全,不但可以监控,还可以摄录,但他们一般只在晚上才打开监控设备,并没有偷窥他人的意思。更何况,她家装的摄像头,只是对着公共区域。(记者邹会江通讯员曾令华)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广东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衷幼宾则认为,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安装摄像头确属违规行为。因为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安装摄像头等相关器材,是要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的,而且要由有相关技术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至于该住户的做法是否侵犯其他住户隐私权,衷幼宾说,摄像头安装在自家门口,镜头对着公共梯间,基本不存在侵犯其他住户隐私权的问题。如果摄像头对着其他住户大门或房子里面,则有侵犯对方隐私权之嫌。(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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