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仿佛是为了印证这句承诺的分量,前湖北省省长张国光近日被开除党籍,并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虽然张国光的落马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这一消息公布之后,人民群众仍然感到十分振奋。
张国光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细节尚未完全披露,但根据新闻材料的分析,张国光的主要违法行为是发生在沈阳市委书记任上,并且和沈阳“慕马”大案有着关联。“慕马”案结案已经颇有时日,主要犯罪人员大多已经归案,该杀的已杀,该判的也都判了,从常识上看,这件惊人的窝案似乎应该尘埃落定。但出人意料的是,“慕马”案的余波一直没有平息,原云南省省委宣传部长柴王群、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就相继因为“慕马”案落入法网。而与“慕马”案的两位行贿人过从甚密的张国光,虽然已经从辽宁调往湖北,但是当他的违法行为被查证的时候,他仍然无法逃脱恢恢法网。
从时效上看,对张国光的处理算是一种“追诉”。有的贪官心存侥幸,总以为只要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从一个地区转到另一个地区任职,就可以洗清自己原来所犯的罪行,这种心理一定会被张国光的下场所彻底粉碎。而从行政级别上看,张国光比“慕马”案中所有犯罪分子的官阶都要高,对他的处理也可以被视为“上溯”,虽然他已经晋升为统辖一方的要员,但是由于曾经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他的官阶再高也无法让他免责。在这样的“追诉”和“上溯”中,我们看到的是反腐风暴已经越来越迅猛,对贪官污吏的打击和追究越来越严厉,腐败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而侥幸逃脱的机会则越来越小,这不仅会让隐藏的贪官心惊肉跳,也会震慑那些大权在握、有腐败动机的政府要员。张国光落马的警示意义也正是体现在这里。
在过去的2003年里,13名省部级高官因为腐败受到查处,20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近年来,通过对粮食、交通、铁路、水利等领域的审计,大批身居要职的腐败分子应声落网,多名交通厅长的倒台就是最好的证明。而随着《行政许可法》、《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制度化反腐也已经步入正轨。所有这些事情都证明了一个铁的事实,那就是反腐败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至于张国光的落马,则是这场廉政风暴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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