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贻富 周华敏
都市快报讯 杭州某高校女生小青(化名)在毕业求职时出奇地顺利,应聘当天就被象山一家网络公司聘用了。然而,正当她暗自庆幸自己的好运时,聘用她的公司老板在上班第一天就向她下了手,将她强暴。 2月17日上午,小青去象山丹城一家电脑网络公司应聘,老板林某告知她“很有可能被录用”,并让她回家等消息。当天下午4时许,小青接到对方电话,称其已被聘为总经理助理,让她去熟悉相关业务,以尽快适应岗位。小青非常兴奋,还没来得及和家人商量聘用公司的具体情况,就赶到公司。 小青到达公司后,热情的林某带她在公司里转了一圈,谈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快到吃晚饭时,林某提出请小青一起共进晚餐。面对老板的盛情,小青不好拒绝,就跟着对方进了一家餐馆。席间,林某坚持要小青喝点酒,但遭到小青的拒绝。 林某立即沉下脸来,“开导”她说:“在公司当总经理助理,陪客户吃饭喝酒在所难免,不会喝酒得要慢慢培养起来,这是工作的需要。”在林某的连哄带骗下,涉世未深的小青犹豫着端起了酒杯,没喝几杯就醉了。 林某将迷迷糊糊的小青带上一辆出租车,来到自己的暂住房内,随后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小青惊醒过来,拼命反抗。恰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是其姐姐打来的。小青本想轻声告诉姐姐自己有危险,不料被林某发现,抢去了手机,威胁她不要乱说话。 当小青的姐姐再次打来电话时,小青违心地声称自己没事。随后,林某把小青的手机关机,强行奸淫了她。在将她控制到天亮后,林某还不断威胁她不要报案。 因见小青迟迟没有回家,且在与姐姐通电话时有异常,小青的家人都急坏了,当晚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因家人不知小青的工作单位,警方直到次日上午9时许才在位于丹东街道的一家网络公司内找到了忍辱上班的小青。警方立即传讯林某,但林某百般抵赖,直至当天下午4时许才交代犯罪事实。 经审查,警方发现31岁的林某风流成性,前年曾强奸过一名外地打工女子,并与多名女子有染。目前,林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在应聘过程中务必要多留个心眼,及时告诉家人或同学、朋友自己的去向,不要轻易和初次相识的人喝酒,以避免不必要的情况发生。在遭到不法侵害时,要保持冷静,与犯罪分子周旋,争取求援或报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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