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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迺强:中央从来没有限制香港人批评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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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8日10:02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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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萧纯)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刘迺强指出,中央政府从来没有限制港人“批评”的自由,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只要不违法,港人批评共产党是允许的。但如果有人欲以行动去反对共产党,“摆明车马”与中央对着干,那就另当别论了。
继邓小平有关“爱国者治港”的讲话在香港坊间引起广泛反响后,最近香港社会又有人挑起了“爱国”是否一定要“爱党”的争议。究竟“爱国”是否等同“爱党”?二者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今日刘迺强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他个人的看法。
刘迺强认为,要阐明“爱国是否一定要爱党”的关系,首先必须分清对象是谁。对于香港普罗百姓而言,爱国没有爱党的要求;但对于有志参与治理香港的从政者来说,要求则不同。他们必须明白中国不仅是文化的中国或历史上的中国,而且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治实体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的现实是举世公认的。因此,在“一国两制”下,有志参与治港的从政者最起码必须承认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承认这个现实,这是基本的逻辑关系,也是对从政者应有的规限和要求。可是,一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一边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一边又反对中国共产党,并声称要推翻共产党专政。“这不是言行不一,自相矛盾吗!你要是不承认共产党在中国执政的地位,你要加入治港班子做什么?”
刘迺强表示,香港一些人不是经常强调“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不犯河水”吗?在“一国两制”下,国家的主体和香港特区实行的是不同的社会制度,彼此应该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共谋发展。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一直恪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从来无意要改变香港现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反过来,香港也不能干预中央,主动提出要改变国家的现状。
“当然,这不是说从政者就不能批评共产党,更不表示批评共产党就等同不爱国。”但香港从政者无论“爱共产党”与否,都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共产党执政的事实,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他强调,香港从政者不能主动提出要改变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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