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鸣:一人胡来 众人受过?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9日00:43 人民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据2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济南的学校如果乱收费,今后将面临10倍数额扣减教育投入经费和校长撤职等严厉处分。据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元刚介绍:市教育局对违反禁令发生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清退全部乱收费款项、并10倍扣减该校教育投入经费、年底全方位考核“一票否决”外,还将取消上年度获得的荣誉称号,对校长、分管校长,一律撤职,对学校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直接责任人,将解除聘用合同。
教育乱收费的是个老大难问题,各级部门采取了多项治理措施却依旧有学校我行我素,济南市教育局制定如此严厉的举措显示了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和勇气,但其中一些措施却不尽合理,有“一人胡来、众人受过”之嫌。
其一:教育乱收费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受利益驱动,而起决定性作用、直接拍板的主要还是校领导,校中层干部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下面的基层教师更是知之不多,甚至哪项费用该收、哪项不该收他们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上面要收,自己就去找学生伸手。就算退一步,他们知道某项收费确实不合理,可上面布置下来了任务,他们敢不收吗?也许他们也曾犹豫过,甚至从侧面提醒过领导,可如若不收,他们的饭碗还能否保住吗?往往在无奈之下,他们也只有违心地去收了。要说他们有过错的话,就是错误地执行了领导布置的乱收费任务,没有及时制止或向上级部门举报。而在当今的社会体制下,要求他们做到这些实在有些勉为其难。
现在对于乱收费学校的校长级领导给予撤职处分,其毕竟还是保住了饭碗,不过是不当官罢了,而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却会被解除合同,也就是被砸掉了饭碗。孰轻孰重,不言而喻。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岂不是轻判了主犯,重惩了帮凶?
其二:给乱收费学校10倍数额扣减教育投入经费的处罚更是对绝大多数人的伤害。教育是一项公用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主要经费来源就是政府投入,因此教育投入经费是一种社会资源,而不是政府用来惩罚下级的工具,更不是奖金,你表现得好就给,不好则扣,它是有明确用途的,主要就是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而且政府部门也应该根据学校的现有条件及时划拨。现在学校乱收费了,被给予10倍数额扣减教育投入经费的处罚,将直接影响到其对办学条件的改善,首先会影响到教师的办公条件,普通教师为何要为校领导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其次将影响到学生的就学条件,学生本来就是乱收费的受害者,现在反倒要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件,无疑是受到了双重伤害。
更为严重的是10倍扣减教育投入经费并没有封顶限制,假如学校乱收费金额较大,其10倍已超出了该年度的全部教育投入经费,是否上级部门就一分钱也不投入呢?那学校的正常教学还如何开展,如果有危房等直接危害学生安全的事情又到哪里弄钱来解决。对于这种局面,学校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关门大吉,要么变本加厉地找学生乱收费。本想用来治理乱收费的举措,弄不好会加剧乱收费。
对于教育乱收费,需标本兼治,但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甚至采取些极端举措,否则不但收不到效果,反会对更多人造成伤害。
:济南:乱收费校长一律撤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