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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妇猝死卫生院 院方拒绝尸检被责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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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1日09:13 桂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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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报讯 孕妇到卫生院就诊一个多小时就死了,而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要求院方作尸检却遭到拒绝。在无法判定死者死因的情况下,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医疗纠纷后,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北流市清水口卫生院赔偿原告死者家属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29190元人民币。
患者就诊亡 医院拒尸检
2000年11月7日晚10时许,北流市清水口镇大郡村怀孕已7个多月的孕妇林某突然因妊娠阴道小流血,经村医覃某治疗止血后,于第二天凌晨4时45分被丈夫罗某送到该镇卫生院就诊。该院当值医生在听取病人林某的陈述和村医覃某的简单介绍后,采取了有关的措施对林某进行诊治。但林还是流血不止,病情继续恶化。
当日凌晨5时25分,林某出现抽蓄、昏迷等症状。6时10分,林某经清水口卫生院当值医生抢救无效死亡。林某死后,其丈夫罗某强烈要求该院对死者进行尸检,以查明其死因,但该院均以林某是前置胎盘合并产前大流血及失血性休克而亡,死亡原因已明确,拒绝再进行尸检。
屡投诉无效 家属闹医院
无奈之下,死者家属于2000年11月9日到北流市卫生局投诉,并要求查明林某死因。该局却以死者家属没有递交申请书和鉴定费为由不予尸检。事后,林某的家属频频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此事,但均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死者的尸体停放在家中9天后慢慢腐化,其家属不得已才把尸体掩埋。
2001年8月21日,林某的丈夫罗某要求清水口卫生院赔偿其妻子死亡给其家庭造成的损失,遭到拒绝后,怒不可遏的罗某闯进该卫生院办公室,用铁棍打坏了里面的办公设备及财物,造成清水口卫生院经济损失3000多元。而事后,罗某亦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推上被告席 医院挨赔钱
罗某被释放出来后,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但仍旧没有得到妥善解决。2003年10月13日,愤愤不平的罗某一纸诉状将清水口卫生院推向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清水口卫生院赔偿各种费用合计17万元人民币。
北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孕妇林某到被告清水口卫生院处诊疗,形成死亡后,死者家属要求被告进行尸检查明死因,但被告予以拒绝,致使影响对林某死因的判定,依有关规定,应由被告承担责任,因而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卫生院负责赔偿。据此,北流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张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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