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汤南) 从今年开始,广州各中小学校将正式实施《学生体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其中,不仅学生的身高、体重、肺活量是必测项目,而且身体形态也成为整体评价学生体质状况的内容。《标准》实施后,学生体质达到良好等级以上的,才可以参评三好学生、获奖学金;体质健康达标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是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的。 学生身高体重也算分 据了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组织、研制,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按百分制记分。以往我国评价学生的体质时,更多地使用了学生的运动成绩作为评价的标准。此后,体育课将更注重学生的身体健康,而不再将各种测试项目作为主要课程内容。 《标准》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因而测试的项目也不同。如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坐位体前屈三项。初中及以上各年级含大学测试的项目增加至六项,其中,在很多年级,学生的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换句话说,身高、体重也算分。例如,高一级同样身高1.6米的女生,体重在正常范围(50.8~60公斤)之内的,得到的分数为15分;而超重(60.1~63.1公斤),得到的分数是9分。 体质不达良不能评三好 据介绍,广州市教育部门去年已安排所有的市直属学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3%的中小学作为试点,今年,全市所有中小学和高校都将实施《标准》。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同时,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内容不再执行;凡已实施《标准》的学校,将停止执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标准》实施后,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才可以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者,方可获奖学分(高等学校或试验高中新课程标准的学校)。对《标准》测试不及格、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标准》成绩不及格者,不准毕业,高等学校将按肄业处理。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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