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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众歹徒冒充警察抢劫终被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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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2日11:2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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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3月2日电(梁书斌、解娟)为了抢劫顺利进行,几个歹徒竟然想出了冒充警察行抢的办法。日前,冒充警察进行抢劫的被告人刘俭、佘清杰、王志勇等分别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无期徒刑。
2003年4月,刘俭、佘清杰、王志勇、宫殿军、孙兆喜(在逃)等人预谋在黑龙江省尚志市冒充警察,实施抢劫犯罪。他们进行了明确分工,由刘俭、王志勇、孙兆喜冒充警察,佘清杰、宫殿军负责雇车。
4月12日19时许,刘、王、孙来到尚志市一面坡镇旧军区大院内,先后以刑警队看现场为名,将更夫李某、杨某捆绑,待佘清杰、宫殿军分别引领雇用的货车、吊车赶到现场后,将铁通牡丹江分公司一面坡通讯站存放在院内的价值人民币212944元的五捆通讯电缆线装上货车,然后众人押车离开现场。
当电缆线运至黑龙江省五常市后,由于车辆无法入库,恐罪行败露,众人弃车逃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俭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佘清杰、王志勇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宫殿军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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