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3月4日电(康淼、傅明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3月1日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成功破获一起预谋组织私渡案,抓获涉案女青年9人,其中私渡者7人。这些私渡人员中年龄最大的27岁,最小的还未满16岁。不同的身世、不同的经历,然而她们却同样轻信可以到台湾“发财”,最后梦断厦门。另外2名涉嫌组织者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些女青年主要来自福建、四川、广西、湖南等省,她们由组织者从各地物色后,于2月中旬分批陆续到厦门会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居住在旅社准备择时私渡去台。3月1日当她们聚集完毕准备私渡时,警方将她们一一抓获。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涉嫌组织者之一的杨晓梅跟私渡女秦华还是表姐妹关系,为了金钱她不惜带上自己的表妹私渡台湾。
来自广西桂林的杨晓梅今年才22岁,但她对私渡台湾的内幕却了解得一清二楚。杨晓梅原本家中生活条件并不差,2002年她认识了台湾人黄某。在黄某的花言巧语下,不久她便投入了他的怀抱。后来黄某回到了台湾,杨晓梅更是不惜代价要到台湾跟他结婚。她花了十几万元到了台湾。为了能早日还清债务,到台湾没几天后,杨晓梅走上了卖淫道路……
一年后,她被黄某抛弃又回到了家乡。2004年年初,在台湾认识的"蛇头"打电话告诉她,准备组织一批女青年到台湾,问她是否要去。这时的杨晓梅已经完全沉迷于在台湾时的糜烂生活,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蛇头"告诉她,如果能带回几个女青年,她还将得到一笔钱。在金钱的诱饵下,她答应下来,最后她选择了自己的表妹秦华。
秦华原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每月工资几百元,家里生活也挺好。今年2月中旬,表姐来找她时,称要带她到台湾“工作”,三个月后就回来,至少能挣上好几万元。起初秦华不想去,但表姐告诉她不用直接付钱,到了台湾后“工作”一个月就行。“在台湾每次陪客人能挣1000多元,不要几个月你就能富了”。面对如此诱惑,她心动了,终于隐瞒家人跟表姐离家出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私渡女都知道到台湾后将从事色情行业赚钱,但金钱的诱惑胜过自尊。偷私渡组织者也往往以此为诱惑,他们还对私渡者宣称无须事先预付私渡费用,只要到台湾后“工作”一段时间就可以。不少天真好奇的大陆女青年不惜铤而走险私渡外出赚钱。另一方面境内外"蛇头"相互勾结,联手作案,对一些女青年采取诈骗、胁迫等手段逼其就范。
2003年以来,厦门公安边防支队共破获3起预谋组织女青年私渡台湾的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49人,其中组织者8人,私渡者41人。厦门公安边防支队表示,针对当前形势,今后一段时期的反偷私渡工作任务仍相当严峻。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共同防范意识,防止无辜少女受骗上当,遏制偷私渡的发生。(完)(文中使用的都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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