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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大委员聘法律助理 深圳公开招聘再开全国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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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5日16: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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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圳讯 昨天下午,深圳市人大与21名法律工作者签定了协议,聘请他们担任人大兼职常委的法律助理,本次选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国内首开先河。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共有21名兼职委员,除两名委员表示不需要外,每一位兼职常委都配备了法律助理,加上为两位人大副主任聘请的法律助理,此次签约的一共是21名。这些法律助理将协助兼职委员从事立法和监督的工作,包括协助兼职委员起草法规草案、议案及建议;在立法调研、听证、监督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兼职委员审议法规、议案提供相关资料和法律意见。
据介绍,在审议法规之前的一个星期,法律文稿送交兼职委员的同时,也会送给其法律助理。法律助理在每次常委会议之前,将有关法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服务的兼职委员。
2003年11月,深圳市人大在媒体发布公告,公开招聘法律助理。经过三轮筛考察,从163名报名者中选拔出21名。其中有14名是执业律师,来自大专院校、企业、金融界各2名,还有1名来自仲裁机构。
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配备法律助理也是深圳首创。2002年1月,经过8年的酝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为兼职委员聘请的第一批法律助理上岗。
人大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法律性、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强,而由于受界别和专业的限制,一些人大代表很难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草案审议发表意见,有人称之为“外行立法”。专家认为,发端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助理制度,迈出了“外行立法”走向“职业立法”的第一步。
深圳首创的法律助理已经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并被各地人大“复制”。上海、重庆、湖北以及成都市郑州市等地也已成立立法咨询委员会或聘请立法咨询员。
(周敏)(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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