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黄山市作出决定农村教育“以县为主”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5日17:02 新安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2004-3-5
本报讯 3月1日,笔者从黄山市政府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该市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
该市确定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是实施五大工程,即实施“两基”巩固提高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援助农村教育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该市明确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责任:区、县政府承担对本地农村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统筹管理的责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区、县政府统筹化解农村中小学承担的“两基”和改造办学条件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明确清理乡镇教育机构的进程,乡镇教育机构5月底之前全部撤销,乡镇教育由乡、镇长直接负责,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实行区、县长负责制,必须按时足额发放规定的各类工资。教职工工资发放纳入对区、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从今年起,各区、县政府要按省定标准将国拨生均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鼓励捐资助学,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吴永泉洪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