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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衣遭遇“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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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5日12:22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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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买衣服时不让试穿,不合适又不让退换。昨天晚上,家住南京四福巷的王女士遭遇了这一“霸王”规定。
定下这一“霸王条约”的是夫子庙一家专卖店。昨晚,王女士被它“一折起售”的宣传广告吸引,就进去挑了件上衣。衣服原价是128元,现只要25元,但营业员告诉她不许试穿,也不给退换。看到衣服也确实便宜,王女士也没在意,按自己的衣服尺寸买了下来,但回家一试发现衣服有点小了。刚买的衣服不能穿,退换又不行,王女士怒而给本报打来了电话。
昨晚9点多钟,记者来到了这家专卖店,店里果然人气颇旺。记者选了件衣服,提出要试穿一下,被营业员拒绝。记者问她:“那我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呢?”营业员说:“我知道,比如这件衣服适合1米70的人穿。”“身高一样的人还有胖有瘦,如何判断呢?”“你可以在身上比比。”“那我在你这儿买衣服不是要冒一定风险吗?”“那也没办法,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说着营业员指指墙上。这时记者看到墙上贴着一张手写的告示:特卖场内,任何一款不可试穿!!!恕不受理退换!就这个问题记者又去请教了服务台的导购小姐,导购小姐告诉记者,由于是特卖(衣服的号码尺寸本来就有出入),所以不给退换,所有特卖场都是这样操作的。至于不给试穿,是怕有人偷走衣服。(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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