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3月5日电(记者周长庆 杜学静)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的六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被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们是:原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长马春平、消防员李爱民、保卫科干事曹明君和电器行雇员于洪新。 据了解,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是以涉嫌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于洪新批准逮捕;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对刘文建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公安机关调查,2月15日上午,于洪新到中百商厦楼后仓库运送纸壳时,将烟头掉落地面,后引燃仓库内易燃物造成火灾并蔓延到商厦楼内,导致54人死亡、70余人受伤的惨剧和财产的严重损失。犯罪嫌疑人刘文建、赵平、马春平没有对商厦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致使在“2·15”火灾中,外附在商厦的仓库失火后火势蔓延到楼内,引发整个商厦着火,存在着管理漏洞问题,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犯罪嫌疑人、商厦保卫科专职消防员李爱民,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对火灾的引发负有责任。犯罪嫌疑人、商厦保卫科干事曹明君当天值班,他在火灾发生后没有到商厦二、三、四楼通知浴池和舞厅人员疏散,导致浴池和舞厅人员对火灾毫不知情,没能及时逃生,造成重大伤亡,曹明君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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