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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组织私渡台湾卖淫 诱骗身边亲人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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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5日12:55 桂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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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诱惑胜过自尊,福建厦门近日破获的“表姐带表妹私渡台湾卖淫”案的两位组织者竟是广西人。昨日,获此消息的本报记者采访了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和福建《东南快报》的卓主编和编辑部雷主任。据他们介绍,3月1日,厦门公安边防支队成功破获一起预谋组织私渡案,抓获涉案女青年9人,其中组织者2人、私渡者7人。
3月2日,两名涉嫌组织者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她们是如何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私渡女又是如何选择私渡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私渡女作了进一步采访,了解了她们走上私渡心路历程。
面对金钱和“美言”
她们诱骗自己的亲人朋友
杨晓梅,来自广西桂林,涉嫌组织之一,今年才22岁。
虽然年纪轻轻,她对私渡台湾的内幕却是一清二楚,特别是对私渡去台湾后的生活更是了如指掌。
杨晓梅家中生活条件原本不差。前年自从认识了台湾人黄某后,在黄某的花言巧语劝说下,她竟然不惜代价花了18万元人民币和他结了婚,以正当渠道到台湾生活。为了能早日还清债务,到了台湾没几天后,她走上了卖淫生活……一年后,她离了婚回到了家乡。今年年初,当在台湾认识的“蛇头”打电话告诉她,准备组织一批女青年到台湾,问她是否要去时,已适应台湾生活的她爽快地答应了,并答应帮带几个人去。
她最后选择了与自己同龄的表妹秦华。
另一名涉嫌组织者农英,也是广西人,但她经常生活在福州。原先就认识的台湾人“阿雄”,让她帮助组织几个女青年来厦门准备私渡去台湾,并早些到厦门安排其他私渡女的生活,并承诺事成后,到了台湾将会好好对待她,并会真心爱她,让她居住在他家中,所挣的钱一起平分、享乐。就简单的这几句“美言”,她用更天真的“巧语”把认识的朋友陈美华也带上了,并最早来到厦门,负责安排其他私渡女来厦后的生活。
面对金钱诱惑
她作出了不该的选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许多私渡女都知道到台湾后将是从事色情行为赚钱,在金钱的诱惑下,她们做出了不该的“选择”。私渡女秦华原在家乡一家超市当收银员,每月工资也有几百元,在家里的生活也挺好的。
今年2月中旬,表姐杨晓梅来找她时,称要带她到台湾“上班”,每月工资很高,三个月就能回来,而且至少还能挣上好几万元。起初,秦华不想去,因为她不但没有钱,而且也不想去靠从事色情来挣钱。但表姐告她不要付钱,到了台湾后只要一个月就能将所有费用还清,在台湾每次陪客人还能挣1000多元,不要几个月就能挣好几万。面对如此诱惑人的金钱,她心动摇了,后来又考虑表姐同行,有人相互照顾,从事色情虽不光彩,但在台湾家乡又没有人会知道。就这样,她终于隐瞒家人和表姐离家出走。
面对生活的窘迫
她无法抗拒“好友”的巧言
说起私渡女陈美华的经历,就让人痛心了。她是福建连江人,今年21岁。面对记者的采访,她多次留下眼泪。由于父亲病故母亲离家出走,她在孩提时代就失去双亲,虽然当时家里卖了些家产留了点钱,但到现在也早已花完。原来她有做点小生意,但亏本了2万多元,今年初她到一家商场上班,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她的哥哥在读书,今年就要毕业了,经常要寄钱给他,生活对她来说够贫穷的。
今年2月,在福州认识已有好几个月的农英告诉她,她有一位台湾朋友在金门开了一家宾馆,她要到金门去上班,想带她一起去,在金门每月工资都有2000多元。当得知到金门只要3个多小时时,面对2000多元工资的诱惑,她和农英来到了厦门。当她们被边防官兵查获时,面对边防官兵的盘问,她后悔也满怀痛心流下了眼泪。(康定有陈挺 傅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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