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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国义委员: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要清除体制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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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6日09:35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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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李柯勇 李薇薇)日渐拥堵的交通已成为困扰中国中心城市的一大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合肥工业大学教授邱国义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关键之一是推进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城一交”大交通管理模式。
“目前中国多数中心城市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仍沿袭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交通运输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导致交通资源浪费,行政管理成本增加,影响交通行政管理效率,制约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邱国义委员指出,中国中心城市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有3种模式。一种由交通、城建、市政、公安等部门对城市交通实施交叉管理,如南京、昆明、成都等。这是最传统的管理模式,多家管理、行业分割、部门分割、职能交叉、政出多门,行政成本高。
一种由交通部门对城乡道路运输实施一体化管理,如沈阳、哈尔滨等。这一模式虽然整合了道路运输资源,但不具备对城乡交通统一战略、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和统一建设的职能。
还有一种是“一城一交”综合交通管理,如北京、广州等。市交通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除负责对道路(城市道路和公路)、水路、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外,还承担对城市内的铁路、民航等其它交通方式的综合协调。这种模式实现了道路运输管理的一体化,但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方面尚未形成集中统一管理。“目前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很多问题。”邱国义委员指出,这些问题包括:体制不顺,各自为政。三种体制模式并存,名称各异,隶属关系不一,导致交通管理区域分割、部门分割,无法有效管理。政出多门,管理混乱。交通管理在条块之间、行政层级之间职能交叉、事权不清、管理不顺。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政策不一,城乡有别。
据邱国义委员介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交通管理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交通管理体制由分散走向集中,建立了集中统一的交通管理机构。交通管理普遍采用“统一管理、两个层面(决策层、执行层)、三大职能(管理、建设、执法)”的大交通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体制性障碍,实现了交通管理的集中统一。
“中心城市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是‘一城一交’的大交通管理体制模式,这应该是中国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邱国义委员指出,改革的步骤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或一步到位,或由模式一到模式三逐步推进,分阶段实施,最终建成“一城一交”模式。(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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