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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民告官公开审判 公安局副局长出庭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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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8日01:49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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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秀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姚钰明,因为一起行政案坐在了被告席上。行政案件中公安局副局长出庭应诉,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一事两罚原告不服
此案原告曹文龙今年52岁,外号“胡子”,在当地小有“名气”,多次被判刑、劳教、行政处罚。
去年,曹文龙多次去大桥镇步云某茶室,阻止他人打麻将,驱散顾客,威胁店主,并将茶室内的桌子掀翻,打碎茶具。2003年6月23日,曹文龙又到该茶室寻衅滋事,店主包某给了他200元。事隔3天,他又来到大桥镇另一家茶室闹事,并到附近饭店找刀欲报复客人。
秀城区公安分局当天对曹文龙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同年7月9日,该局撤销对他的治安拘留裁决。嘉兴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曹文龙作出劳动教养1年6个月的决定。曹文龙认为自己虽扰乱社会秩序,但属轻微违法,对既处治安拘留又被劳教,属“一事两罚”,心里不服。他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同年11月25日,省劳教委维持原决定。曹文龙又向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劳教委的决定。
公安局副局长出庭应诉
嘉兴市公安机关在今年开展了创新执法工作模式,重点就是推出县市、区公安局领导出庭应诉制度。为做个表率,姚钰明决定出庭应诉。当天上午9时开庭,姚钰明和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王林方走上被告席。庭审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经合议庭评议,法院认为,原告多次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审判长当庭宣布维持劳教委的决定。
原告曹文龙说,官司虽然输了,但要感谢法律给了他申诉和诉讼的权利,与行政执法部门对簿公堂。他表示,不排除上诉的可能。
《今日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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