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4学生被害案追踪
本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前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案发当地侦查员进一步调查得知,云南大学4学生被害命案嫌犯马加爵在出逃时,可能随身携带了一把锤子和一把军刀。并且案发后,他还去银行取过钱,还浏览了互联网。
前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了解到,经进一步调查,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其存折上的存款余额为0.71元。
当地警方对马加爵留在宿舍的计算机进行技术检验,发现马曾在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上过互联网,上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经济、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查询了江西省全南县的人口信息,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调查中,当地警方还发现疑犯马加爵潜逃时随身携带两部手机,型号分别为:波导S3220、西门子2128,马加爵出逃时携带钱物不多,极有可能变卖两部手机。为此,云南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在控制工作中加强对通讯工具交易市场、旧货市场、寄卖行、典当行、拍卖行等重点场所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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