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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成中: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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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0日13:44 天津日报集团-天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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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杰白俊峰
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天津委员欧成中建议,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就要坚决制止资金不落实的建筑项目上马。同时,农民工的工资应实行“月薪制”,企业租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应按月发放,年终结算。
欧成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非常重视,目前这一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备受关注。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但资金不落实,空手上项目是最直接的原因。如果不抓住这个问题认真治理,清欠工作只能治标,不会治本。当前某些建筑企业采用“垫资建设”作为竞争项目的手段,使许多资金没有到位的项目也能上马。建筑公司本身就负债累累,下面的包工单位也没什么资金周转,于是就把矛盾转嫁给了材料供应商和农民工身上,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坚决制止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上马。
欧成中建议,要认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审查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条件,建设资金未落实到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的,不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应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企业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应按月发放,年终结算,不得拖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坚决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报记者钟杰白俊峰(本报北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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