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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用政治问责构建崭新的政治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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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2日05:51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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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治问责构建崭新的政治道德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这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他对强化政府责任意识、打造现代责任政府做出的精辟概括。温家宝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有关分析人士认为,温家宝总理对政府责任和行政问责的突出强调,表明中国在去年非典危机中启动的官员问责制,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走向了制度化的轨道,“可问责政府”的理念将在中国的行政改革中得到全面推行。
“问责制”即追究责任的制度。行政问责制是政治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一般的划分,政治问责包括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同体问责是指执政党系统对其党员干部的问责,或者行政系统对其行政干部的问责;异体问责制的内容主要是五大涉宪主体之间的问责制,其中包括人大代表对政府的问责制、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问责制、民主党派对政府的问责制、新闻媒体对执政党和政府的问责制、法院对执政党组织和政府的问责制。具体而言,目前启动的政治问责制主要是同体问责,从长远看,政治问责制应该重在异体问责,离开异体问责的问责制是苍白无力、缺乏持续性的。
政治问责制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中国有2000多年君主专制的历史,“官本位”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一些人看来,当官可以光宗耀祖,获得丰厚的俸禄,甚至可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堪称所有买卖中最大最值的买卖。在“官本位”体制下,除非是违法犯罪受到法律惩处,一个人一日为官,就大可行使权力,享受待遇,终身受用无穷,哪里有动不动就被询问、质询、弹劾的道理?哪能辖区内一出点儿什么事儿就要求主要领导公开道歉、要求第一责任人引咎辞职?所以我们以前经常看到,尽管有的部门或人员对于某起事件、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要认真追究他们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往往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阻力,有时简直比登天还难。
依照现代政治责任理念建立政治问责制度,将对传统的“官本位”观念造成空前巨大的冲击,进而在中国构建起崭新的政治道德。在政治问责的现实压力之下,“太平官”、“逍遥官”们“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历史将彻底终结。新的政治道德要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官的目的不是光宗耀祖,不是发财享受,而是进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他们的职责就像是清道夫,做再多的工作也不算多,但哪怕有一个细小的地方没做好,就会成为有目共睹的缺点,就会被公开批评指责、被依法追究责任。为此他们必须树立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真正履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诺言。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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