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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老婆还有“试用期” 拐卖妇女又出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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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2日02:00 来源: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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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晨报消息 “你先掏500元预付款,如果卖给你的媳妇不合适,我们可以‘退货’。”因为有“保质期”的承诺,一名男子放心地将花钱买的媳妇领回了家。这是发生在葫芦岛市绥中县一个地下买卖妇女交易市场中的一笔交易。
40岁的时义学是绥中县秋子沟乡人,12年前,因贫困他是一个找媳妇困难的男子。1991年,他从云南人贩子手里买来一个媳妇,在陪同媳妇到云南探亲时认识了一个叫黄永的人贩子,两人达成了合伙拐卖妇女的意向。从1999年10月开始,黄与时合伙拐卖妇女。后来,不断有“新手”加入这个买卖妇女交易市场。
2001年2月,云南女青年龚某被人贩子骗到了离时不远的梁宝权家。秋子沟乡一个叫吴丙恩的40来岁男子知道后,来梁家“看货”。吴丙恩相中了龚某,几经磋商,卖主同意4000元就可以出售。但吴怕买来的“媳妇”跑了,自己的钱白花。卖主说可以先预付500元“试用”,如果满意再交剩下的钱。吴放心地将龚某带回家,龚某受到凌辱后,成天哭闹,吴就将龚某退了回去。
2003年5月,这个地下“黑市”暴露,时义学等人被抓了起来。昨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时义学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人等也分别受到法律的制裁,绥中县这个地下拐卖妇女交易市场彻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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