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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坤代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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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2日08:43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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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坤代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本报记者 郭宏鹏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省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2003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在立法和执法检查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记者在福建团驻地采访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代表。
张家坤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立法法和福建省的立法条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立法工作。针对福建省的新形势,适时修改了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制定了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修改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私营企业工会若干规定,审议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法规修订草案。
张家坤说,在过去的一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促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在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时,要求加强诚信建设,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法治环境,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围绕“推进林业建设,再造秀美山川”主题,继续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建)活动,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促进了一些影响福建省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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