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呼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3日10:44 来源: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吴晶)随着各类案件的数量不断提高,中国司法体系面临极大的办案压力。虽然一年审结近569万件案件的数字令人看到司法效率的提高,然而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午鼎认为,中国审判质量仍待提高。
200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死刑复核案件和刑事再审案件300件,其中维持原判182件,发回再审24件,改判94件。
王午鼎说,死刑案件和最高法院再审的案件都不是一般案件,其中30%要改判,这虽然说明最高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十分严格,但同时也表明地方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整体不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民商事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审理难度越来越大。同时公民的法制意识增强,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因此,王午鼎提出法院应继续加强审判改革,大力推进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审判。法官也可进行分工,为一些人腾出时间专门审理复杂案件。
目前,中国已开始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去年全国法院适用民事简易程序速裁速决的案件288.8万件。
同时,他指出,各级法院应大力支持社会矛盾的非诉讼调解,并与行政部门协调,分流社会矛盾,减少案件积压。
有关专家指出,非诉讼调解起源于中国,主要包括民间调节、行政调解等。法国、日本等国家在借鉴中国经验的基础上,已将调解列为专门法规,并规定:法院在诉讼程序前必须告知当事人诉讼费用、所需时间以及预期结果。这样就使很多人在权衡利弊后,选择调解,从而缓解法院负担。
王午鼎说,对于民商事案件,非诉讼条件比打官司好:一是经济,调解不收费,二是快捷、方便,三是比较保密。第四、是当事人获得“双赢”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探索通过设立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的方式,及时解决普通民政纠纷;会同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347.7万人。但各级基层法院的调解工作仍需改进。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民政厅厅长罗筱玉说,司法队伍建设对审判质量也至关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已将书记员队伍列入专业队伍进行管理,不从事审判类的法官也应该分离出来,使法官队伍整齐划一。此外,国家也应保证资金,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队伍的培训。
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中国近年来一直在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和群众旁听制度。但是,一些代表也反映人民陪审员目前主要由各级机关推荐产生,而非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孙菊生建议将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落实,让群众多为审判质量把关。(完)(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