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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千余议案 呈三个明显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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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3日18: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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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齐彬)与过去历次人代会相比,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一千三百七十四件议案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
本次人代会最后一次主席团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副秘书长盛华仁在会上作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报告显示,在大会秘书处收到的议案中,代表团提出的有十三件,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一千三百六十一件。
盛华仁表示,与过去历次会议相比,今年的议案数量有较大增加,是一九八三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实行代表议案制度以来最多的一次;
在提出的议案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符合议案规范要求、可作为议案处理的件数和比重都有较大增加;
此外,今年的议案案由广泛,许多议案涉及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涉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其中要求制定、修改法律或者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的约占六成。
盛华仁表示,此次代表提出的议案内容有十多个方面,包括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发展非公经济,增加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
盛华仁表示,大会秘书处建议,将符合或者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六百四十一件作为议案处理,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其中交由法律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各一百六十六件,为各专门委员会中最多。其余七百多件,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并同时将答复内容向常委会办事机构反馈,以便进行督促和检查。
全国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向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是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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