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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大代表的“地方性”和“全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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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3日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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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来开会的,不是来汇报地方和‘本职’工作的。”过去,有相当多的人大代表参会期间谈的内容都是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和本地工作,所以引出了这样的批评。
代表大多兼有双重身份,代表们的身份认知,过去一直是个话题。今天,这种批评逐渐少了起来。3月11日新华社关于人大议案的一则报道谈到了这种进步:“今年的代表议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要钱要物要项目要政策的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代表的素质提高了,代表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增强了,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加强了。”
代表为当地要钱要物要政策,过去,也经常被作为人大代表没有准确把握自己“全国性”职责的一种表现来看待。不过,代表地方要钱要物,有其两面性,不能简单否定;要钱要物的议案少了,也不应简单视作议案质量的提高和代表全国性意识的增强。
首先要注意的是,要钱要物的议案少了,有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原因。过去,来自地方的官员和人大代表“跑部钱进”,跑的最热的是两大“委”:到经贸委跑技改资金,到计委跑国债项目。现在,经贸委已经没了,国债规模已经减小并且投向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他政府部门也大多不再掌握“点石成金”的强大“资源”。《关于请求支持建设××产业基地的议案》一类的要项目议案,大多数来自地方的代表也就只能心里想想而已。
还应该看到,一些要钱要物的议案,表面上是为地方争取利益,但往往有其全局性的意义。像河流整治、环境改造等项目,往往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譬如去年湖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嘉鱼县簰洲湾堤防升为长江干堤的议案》,今年陕西代表提出的要求国家更加重视渭河治理的议案,就不可简单当成仅为当地要钱要物。
再者,有的地方发展本身就有全局性的意义,譬如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今年的两会,为东北地区要钱要物要政策的议案当不会少,强烈要求把自己所在地区也列入“等”里边的代表意见、建议也时有所闻。这是完全正常的现象,有时甚至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维护、增进自己选区的选民利益,人大代表为地方要钱要物,也是其职责所在。有些项目,有些要求,譬如交通、教育等,与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社会进步有着极大的关联,他们不提,谁提?我们的制度安排要求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当中,这便于他们直接了解当地人民和社会的具体问题。地方存在现实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援,代表向上面反映,乃是其分内之责。因此,哪怕像《关于请求将某地纳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享受范围的议案》这样的议案,外人看来或许会发笑,但未必就没有其严肃和实在的意义。
以议案体现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未必全部体现在议案内容都是立足全国来考虑问题。议案中要求制定、修改法律或者完善有关制度的声音增多,的确是值得庆贺的现象,但道理不可被推到极端。毕竟全国人大代表,虽然是“全国的”,但却是由地方选出的,身份既有全国性的一面,还有地方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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