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6日电(记者汤计、李泽兵)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迎宾支行副行长高少杰、营业部副主任于建军,跌进了一私营业主设下的人情陷阱,严重违规出具承兑汇票,酿成了我国最大的承兑汇票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3.7亿元,给国家造成7599万元巨额损失。两人也因非法出具金融票据证罪、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最近分别被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3年。 47岁的犯罪嫌疑人张加明,原是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兰图克乡的农民,1982年贩卖羊毛起家,组建了内蒙古戎霸羊绒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并在呼和浩特市设立了分公司,仅有小学文化的孙兢枝任分公司经理。 有了公司的招牌,张加明便想从银行套钱把企业做大。1996年,他经人介绍结识了农业银行呼市迎宾支行副行长高少杰。张加明以吃喝玩乐手段与高少杰交朋友,很快使这位副行长掉进了“人情”陷阱,成了张加明的铁哥们。当年7月,张加明到呼市找到高少杰,希望“高哥能给呼市分公司开一张300万元的承兑汇票”。“哥儿们的事,好说!”高少杰把张加明引见给迎宾支行营业部的副主任于建军,请于建军帮助办理。 办理承兑汇票,银行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但于建军一向看领导的眼色行事,副行长的哥儿们就是半个副行长,绝不能得罪。为了巴结行领导,他在审核时明明发现张加明的手续不全,既无商品购销合同,又无保证金及有效担保,不具备申请承兑汇票的条件,还是按照领导的吩咐,给张加明签发了一张300万元的承兑汇票。 “这么容易就把银行的300万元给套来了。”张加明觉得以“吃喝玩乐”交朋友比送钱还灵验,便更加投其所好,不断地邀请高少杰出入各类酒店和娱乐场所。同时,他抓住于建军讨好行领导的心理,多次找于建军办理承兑汇票。从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于建军利用职权,违规为张加明在账外滚动签发承兑汇票24笔,合计金额5580万元。 从1997年之后,张加明的每笔银行承兑汇票一到期,他便和分公司经理孙兢枝将款直接归还给抵押贷款银行或贴现银行,不通过账内承付。到期不能归还的,张加明通过于建军用迎宾支行其它企业的资金垫付。同时采用回款不入收款分户账、不经记账柜的方式,在于建军的安排下通过待结算科目进行账外循环。 对于迎宾支行签发的承兑汇票,每当抵押贷款银行或贴现银行查询真伪时,于建军便直接出面答复。由于于建军的违法操作,截至2000年5月,农行呼市迎宾支行先后给张加明的戎霸集团和呼市分公司签发承兑汇票97笔,合计金额3.7亿多元。 张加明利用套现的资金,开发房地产、在国外建厂……都因经营无方打了水漂。在此期间,于建军和高少杰也感到要出大问题,多次找张加明催还银行的欠款,张加明以资金被套,需要继续投入为由,要挟其继续给开承兑汇票。因为害怕违法签发承兑汇票的问题暴露,这时的于建军和高少杰只好打掉牙往肚里呑,硬着头皮继续为张加明开具承兑汇票,他们天真地希望张加明能赚了钱尽快归还所欠的银行欠款。 2000年,农行内蒙古分行加大了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力度。眼看着分行信贷稽核工作组即将进驻呼市迎宾支行,无奈中于建军向上级交待了问题。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这起国内头号金融票据诈骗案。2000年底,潜逃在外的孙兢枝被抓捕归案,但犯罪嫌疑人张加明却出逃国外。 近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孙兢枝犯有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于建军犯有非法出具金融票据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高少杰犯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杰认为,这起罕见的承兑汇票诈骗案,有两大教训值得总结:一是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一个小小的营业部副主任违规签发大笔承兑汇票,竟然无人审查过问,充分暴露出银行内部监管上的巨大漏洞;二是金融机构忽视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拒腐防变教育,乃至酿成大祸。(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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