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核定广东“绿卡”——《广东省居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记者昨日(3月15日)从省人事厅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绿卡”明码标价,将严禁各种乱收费,以免影响延揽塔尖人才。
办绿卡不得“搭车收费”
根据《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来粤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可以不改变原来的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国籍,可以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在广东工作期间,可以申领广东“绿卡”——《广东省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创业上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购车、银行业务、出入境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这项政策自去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加速了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流向广东。
省人事厅强调,为保证受理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在办证过程中,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所收工本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居住证》信息系统、办证窗口建设以及证件发放等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编号从10位升至18位
据介绍,原《居住证》编号为10位数字,为能与社会保险、银行个人账户及办理汽车驾驶证等信息进行共享,现将《居住证》编号数位调整为18位,即在原编码规则编定的号码前增加8个“0”,如广州市公安局2004年发出的第一个居住证编号为:000000000104000001。
申请点视单位注册情况定
在广东工作的“高才”,究竟要在哪里申请“绿卡”,这是大家问得最多的问题。对此,省人事厅介绍,申领人所在单位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直接向省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居住证》;其他申领人向所在单位住所地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此外,持证人的配偶、子女需申领《居住证》的,应当提供证明夫妻、子女关系的有效证件,人事部门核查属实后在《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意见”栏上注明审批意见及其亲属关系。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意见受理发证。
作者:记者胡键 梅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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