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利 琅讪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根据日本防卫厅3月1日确定的一项方针,日本在 2006年度要建立一支直辖于防卫厅长官的专门承担国际贡献、反恐、导弹防御任务的部队,并将在年内全面修改的《防卫计划大纲》中明确写入这支专门部队的设立。3月9日,日本政府通过了《自卫队法修改案》,更使这支专门部队的成立进一步有了法律保障。 3支特种部队 这支专门部队下设国际贡献、反恐、导弹防御3支部队,各部队主要由陆上自卫队官兵组成,人数初步定为5000人。但导弹防御部队的主要官兵要从海上和航空自卫队选调。国际贡献专门部队基本承担向海外派遣维和部队的任务,与目前已派往伊拉克的自卫队的性质相似;反恐专门部队的任务基本限定在打击日本国内恐怖组织的范围之内;导弹防御专门部队将与正在建立的日本导弹防御体系相配合。这3支专门部队将同陆上自卫队的北部方面队、东北方面队、东部方面队、中部方面队、西部方面队一样,直接由防卫厅长官及其下属的陆上幕僚长和陆上幕僚监部指挥。 日本防卫厅长官石破茂在会见日本记者时拒绝回答有关组建这3支专门部队的提问,但当记者转而谈及自卫队未来的任务时,石破茂说,日本政府正在讨论应当如何进一步作出国际贡献,但现在还没有达到像媒体报道的那种程度。言下之意是,日本组建3支专门部队的计划尚未达到可以公开的阶段。 “削足适履” 据报道,由于建立国际贡献专门部队有悖于现行的《自卫队法》,所以防卫厅将通过修改《自卫队法》,使国际贡献专门部队在海外的任务同“防卫国土同等重要”。同时,由于建立导弹防御和反恐专门部队将超越日本现行的“拥有独立国家所必要的最小防卫力量”的防卫政策,防卫厅将修改日本的《防卫计划大纲》。之所以要写入《防卫计划大纲》,是因为小泉内阁本来就打算在今年对《防卫计划大纲》进行大幅度修改,如果将组建3支专门部队的计划写入修改后的《防卫计划大纲》,就更加便于操作了。同时,为了使组建3支专门部队更加合法化,小泉内阁还准备修改《自卫队法》。从目前透露的修改内容,修改后的《防卫计划大纲》和《自卫队法》都将进一步改变“专守防卫”政策,为日本走向世界军事大国铺平道路。这种做法类似于成语中所说的“削足适履”。 《防卫计划大纲》是指导日本自卫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日本第一部《防卫计划大纲》于1976年制定。它规定自卫队的性质与规模应为“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的基础型防卫力量”。1995年,为适应冷战后的国际形势,日本对该大纲进行了第一次全面修改,将自卫队的主要职能由“抵御入侵”扩大为“应付大规模灾害、为国际社会作贡献”等。 今年修改《防卫计划大纲》的内容包括:一、对自卫队建设方针的重大修改。新大纲主张加强日本对付恐怖活动、导弹袭击等新型威胁的能力,完善自卫队在海外展开各种活动的法律依据,挑战作为日本基本国策的“专守防卫”方针,从战略发展上改变自卫队的建设方向。二、对自卫队的任务进行修正。新大纲提出要将自卫队参加国际合作活动这一“附带任务”升格为与抵御入侵、维持治安并列的“主要任务”。三、武器装备由防御所需向战略打击转变。新大纲一方面对自卫队的坦克、火炮、护卫舰、作战飞机等传统主战装备在数量上进行压缩,另一方面又大大地提高自卫队武器装备的攻击性能和远投能力。 路透社说,按照目前知晓的修改内容,新版《防卫计划大纲》“刚好可以容纳”组建特种部队的计划。 职能剧变的第一步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自卫队尚不曾在战斗中扣响过扳机。但随着近10年来日本政府不断应对国际形势而作出的种种决策,自卫队的职能已经发生深刻转变。特别是3月底前到达伊拉克的1000名自卫队队员的部署行动被国际媒体广泛认作是“自卫队职能剧变的第一步”。 日本自卫队前身是朝鲜战争爆发时(1950年)建立的一支准军事警察部队,总人数仅7.5万。在配备了空中和海上力量以后,准军事警察部队于1954年正式成为日本自卫队。按照字面意思及成立初衷,自卫队的使命仅限于守卫本国领土。 1992年,日本派兵参加了联合国领导下的维和行动。随后,按照1996年确定的日美战略联盟新方针,在美国支持下的日本自卫队的行动范围已经扩展到日本周边地区。而如今,日本自卫队的变化则更彻底:日本已开始更多地向海外派兵。 石破茂此前也称:“如果在伊拉克的行动取得成功,它就可以作为今后类似行动的范例。类似的行动必将是自卫队的主要任务之一。” 如今的日本自卫队已经俨然成为一支职业军队,总兵力已达25万人。日本目前的军费开支居世界第3。 随着日本自卫队向海外的不断扩展和“专守防卫”政策的名存实亡,以首相小泉纯一郎为首的一些政要不断呼吁要改防卫厅为“防卫省”,改自卫队为“国防军”。2月26日,由日本前防卫厅长官瓦力等人发起,日本自民党85名国会议员正式成立了一个名为“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国会议员会”的团体,要求政府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曾担任过防卫厅长官的自民党政调会长额贺福志郎在该团体的成立大会上表示,要营造一种气氛,以早日实现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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