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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也能修建防空地下室 浙江实施人防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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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6日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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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三月十六日电(林露露)偏隅浙江的一百三十六个中心镇(包括三十六个县城,有些中心镇现已改为街道),因为其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以及特殊的地理位置,可以在修建民用建筑的同时修建地下防空洞。这一举措被写入新出台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已于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颁布,并于当日起开始实施。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目前有五十九个防空工作重点城市,七十九个人防工作机构。防护工程总量较一九九九年翻了一番,十一个市人均防护面积居南京军区第一位。其中,百分之六十四的人防工程和设施得到了开发和利用,平战结合面积居南京战区第二位。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于国强表示,浙江省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相对较高,一些中心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已超过县城,还有一些中心镇地处战略要害,因此建议这些中心镇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也要修建防空地下室。
法制委员会认为,除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新建民用建筑,硬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其他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是否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城市防护要求等因素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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