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为何不公布外逃贪官的具体数字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7日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职务犯罪预防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国内的媒体转引境外一些互联网上的资料,称我国每年有数千人因职务犯罪逃到国外,有的说一年有3000多人。这与我所了解的相差很大,我印象当中目前确认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人员总共也不足其十分之一,当然准确的数据要以权威机关公布为准。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数据差距,恐怕是把犯罪潜逃和潜逃出境两个概念混淆了,以讹传讹。”(3月14日东北新闻网)
说实话,我一直心存疑问:官方为何不公布外逃贪官的具体数字?我国外逃贪官究竟有多少?看了上面这则新闻,我心里越发感到不解。那位负责人是想说明我国外逃贪官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多,媒体报道的数字是“以讹传讹”,他却又语焉不详———“目前确认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人员总共也不足其十分之一”,是不足“每年数千人”的十分之一,还是不足“一年有3000多人”的十分之一?“数千人”究竟是几千人?从两千人到九千人都算“数千人”,这里边的幅度可大啦!
我猜测,官方之所以没有公布外逃贪官数字,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拿不出准确数字。这里面又有两种可能:一是官方根本就没有进行过统计,甚至没有要求下面上报这方面的数字;二是要求下面上报了,也进行了统计,但是怀疑下面虚报、漏报,对统计数字拿不准。第二个原因可能是出于政治考虑,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官方认为外逃贪官的具体数字不宜公开。
但不论是什么原因,不公布外逃贪官具体数字,总是不妥。如果是拿不出准确数字,那么就是有关部门工作没有做好,因为这个数字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决策的依据;如果是认为这些数字不宜公开,那么也大错特错了,因为此举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也造成公众不必要的猜测。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建议,政府应该把外逃贪官的人身资料和犯罪情况,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国际社会公布,加大对外逃贪官的追惩力度。这是个非常好的建议,应该得到采纳。但是,有关部门在做这项工作之前,必须首先掌握所有外逃贪官的详细资料,包括外逃贪官的具体数字。同时应该将这些资料和数字及时向国内公布,让公众知情。这是现代民主的根本要求,也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