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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包修不包换 走私车不在召回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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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7日06:36 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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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李格)被广大车主祈望了几年的汽车召回制度终于在“3·15”与消费者见了面。但是,是不是被召回汽车的车主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汽车厂家要求退换呢?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缺陷汽车被召回并不等于消费者可以将旧车退还厂家换新车,汽车厂家可以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缺陷汽车可能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缺陷。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于献忠告诉记者,召回所说的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这种缺陷更多地表现为潜在的隐患。召回是针对群发性的故障,而不是偶然性造成的个案,产品某一方面有缺陷,并不意味着产品整体不好,有的缺陷是仅仅更换一个零件就可以解决的,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可以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不安全隐患。因此,消费者不能就此要求汽车厂家对缺陷汽车进行退换。于司长还提醒消费者,一些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走私车,如果该类车型有召回行动,走私车是不在召回之列的。消费者需要找销售商进行索赔。
据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介绍,召回对消费者是免费的。据了解,汽车召回将首先从M1类车辆开始实施,目前质检总局已经开始受理通过Email(zhaohui@qiche.365.org.cn)和信函(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注明汽车召回)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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