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近日打掉一个冒充警察疯狂抢劫的犯罪团伙,4个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去年7月以来,4个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印制了“自治区公安厅强制搜查证”并购买了警服、警号、警衔及手铐、电警棍等警械,多次冒充呼市公安局的警察,在呼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等地以检查录像馆和流动人口暂住证为由,疯狂地实施抢劫。这4个人的卑劣行径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的形象。更让人吃惊的是,4名犯罪嫌疑人中竟然还有1人享用国家俸禄的乡政府干部。
“警察”凌晨检查录像馆
2月18日傍晚,呼市锡林南路某录像馆的老板董某早早地吃过晚饭,将自己经营的录像馆打扫于净,准备在夜间继续营业。由于董某的录像馆环境不错,不大一会儿便有20多个年轻人光顾,有身穿校服的大学生,也有衣衫褴褛的农民工,更多的则是正处在热恋中的青年男女。
4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眨眼到了第二天凌晨,可是这些年轻人仍然没有回家休息的意思。“再放一个,看到天亮吧!”几个余兴未尽的男子要求老板董某继续放映。此时,屋里的人没有注意到,录像馆外面正有两个“警察”偷偷地从门缝里窥视着屋内的动静。
“咚,咚……”凌晨1时许,录像馆的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砸门声。“谁呀?”“警察,快开门!”一听是警察,董某赶紧将门打开,并且客客气气将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迎进屋里。两个“警察”进屋后,先是环顾了一下四周,紧接着亮出“自治区公安厅强制搜查证”,并且声称要逐个检查大家的身份证。随后,录像馆内的20多个年轻人一一掏出了各自的证件,接受了检查。检查完后,两个“警察”又拿出了手铐和电警棍,将1个年轻男子押上了出租车,临走时告诉董某说这名男子有“问题”。
在出租车上,两个“警察”声称他们是呼市公安局的干部,晚间检查录像馆是在执行公务,同时要求这个有“问题”的男子去一趟呼市公安局。谁知出租车行驶至呼市中山西路附近时,其中1个“警察”突然改变了主意,对该男子说还要到呼市兴安南路去辨认一个人。说着,两个“警察”吩咐出租车司机掉转车头,继续向兴安南路行进。大约过了5分钟,出租车到了兴安南路后,两个“警察”又改变了主意,说要辨认的人在东风路。于是,这个男子再次被强行押到了东风路。到达目的地后,两个“警察”搜走了这个男子身上的600元钱和1部手机,然后将他推下了出租车,并且告诉他第二天到呼市公安局办理手续。
2月27日,呼市人民路附近一家音像店也发生了同样的事件。当晚9时左右,两个“警察”到了这家音像店后,亮出了“自治区公安厅强制搜查证”,并且以清查黄色影碟为由,强行要求该店老板支付2000元罚款。经该店女老板苦苦哀求,两个“警察”终于答应先罚500元,剩余的罚款可以延期补交。谁知就在这位女老板支付了500元后,两个“警察”又强行从她的办公桌抽屉中拿走了200元,还骗走了她的手机。
4个“警察”落网
“警察深夜执行公务这是常见的事儿,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警察’,不仅胡乱罚款还诈骗手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2月28日,被处罚的音像店女老板立刻向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了案。该中队宋有福中队长一听便知,这是—起冒充警察并实施抢劫犯罪的刑事案件。在初步掌握了部分案情后,该中队立即将此案件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了汇报,同时迅速派出刑警展开调查。
刑警在调查中发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呼市市区内大部分录像馆、音像店都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据部分录像馆和音像店业主们反映,有几名“警察”拿着自治区公安厅的证件,经常趁深夜或者凌晨出来‘检查”,并且以各种理由对人们进行罚款。人们稍有反抗,轻则会遭到电警棍的“伺候”,重则会被带上手铐拉到郊外殴打一顿。另外,不少受害人还称,几名“警察”在每次执行“公务”时,除了进行罚款外,临走时往往还要强行带走业主们的一些贵重物品。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刑警进一步了解到,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十分恶劣,作案地点几乎遍及了整个呼市地区。不少受害人由于至今仍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一直还以为是警察在野蛮执法。“冒充警察屡屡实施抢劫犯罪,太可恶了!”犯罪嫌疑人的恶劣行径引起了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局领导指示刑侦部门尽快侦破此案,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
3月4日,刑警经过1周的详细调查,初步将目标锁定为呼市土左旗察素齐镇的孙某、郭某、王某、金某等人。3月5日晚11时左右,刑警摸黑赶到土左旗察素齐镇,并且根据准确情报在该镇一家酒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3月6-9日,刑警又分别在该镇的不同地方将另外3个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和金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劣迹斑斑
经初步审查,孙某(男,27岁,达茂旗人,劳改释放人员)、郭某(男,25岁,土左旗人)、王某(男,23岁,土左旗人)和金某 (男,26岁,土左旗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待了自去年以来,他们4个人与另外2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杜某一起组成犯罪团伙,疯狂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另外,刑警还从孙某等4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上和其住所收缴了2套警服、1件警察大衣、1副手铐、2把手铐钥匙、1个电警棍、3副警衔、1个警号及1张假警官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去年7月以来,孙某等人私自印制了1张假警官证,并且购买了警服、手铐、电警棍等警械,多次冒充呼市公安局的警察,以检查暂住证为由,在呼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等地接连实施抢劫犯罪行为。在作案过程中,孙某等人堂而皇之地打着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的旗号,对受害人进行经济处罚、殴打等,以达到诈骗和抢劫财物的目的。
据刑警介绍,有一次,孙某等人深夜到呼市八一市场附近一家录像馆,以该录像馆曾经放映过黄色录像为由,声称要对老板进行处罚。由于该店的老板当时拿不出钱,孙某等人就给他带上手铐,然后又把他押到出租车上四处转悠,让他找朋友借钱。谁知出租车跑了一个晚上,该老板也没有借到一分钱,最后,列某等人将他拉到郊外狠狠地揍了一顿。还有一次,孙某等人到了玉泉区一家录像馆,这家录像馆的老板发现情况不对后,宁死也不往出拿钱。谁知孙某等人居然搬走了该录像馆的电视机和VCD影碟机。
一乡政府干部成了抢劫犯
“一个享受着国家俸禄的乡政府干部,再过50多天就要结婚了,谁能想到这样的人也要冒充警察实施抢劫犯罪,真是不可思议”3月12日上午,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宋有福中队长对记者说。
据宋队长介绍,在审讯中,刑警在犯罪嫌疑人郭某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不少人的联系方式。经查,郭某是土左旗某乡政府的一名干部,并且定于今年五一结婚,纸条上标注的人都是他的亲戚或朋友的联系方式。
据了解,到3月13日,孙某、郭某、王某和金某4个犯罪嫌疑人已经初步交待了50多起抢劫案,其中21起已经得到了受害人的证实。刑警希望其他受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张跃飞 杨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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