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在阅读今报时,记住了一些不幸的孩子——六岁的娜娜、四岁的晨晨、六个月的小丑、一个月的唇裂男婴……他们或是被遗弃,或是饱受病痛的折磨,读者们留下关注的目光和温暖的手,但是这些真能抹去孩子心灵的伤痛吗?是谁把他们七彩的世界变成了一片灰暗。
生命是平等的,但命运却是不平等的。目前中国14岁以下的儿童有2.9亿,占总人口的22.89%,而其中有相当一批“弱势”儿童(被遗弃的儿童、被忽视的儿童、家庭破碎的儿童等),生活在特殊困难的环境中,他们从小就丢失了快乐、丢失了自我,只能在爱的边缘求索。今报一直关注着这些无助孩子的命运,谴责着良知的毁损、呼吁着爱心的奉献。
非婚生子女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生活在矛盾和冲突之中。他们成了父母的眼中钉,只能在父母并不稳固的情感世界里摇摆,父母像甩包袱一样将他们抛弃,娜娜就是这样的孩子。去年6月,娜娜突然被妈妈领走再也没回来。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是婚姻的守护神,但当婚姻破裂时,这个“神”却自身难保。四岁的辰辰在父母离异时,被父母无情地丢在法庭上,只能一个人掉眼泪。虽然,法庭暂时让妈妈抚养他,但他的未来仍是一片荆棘。
六个月的小丑走得磕磕绊绊,他被父母抛弃山上三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不幸患上脑瘫。父母发誓治好他的病。今报的介入使小丑一家得到社会捐款近三万元,但钱花光了,现在20多万元的医疗费压得小丑父母喘不过气来。
在遗弃孩子的事件中,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父母都感觉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反而在孩子身上发泄不满。
而一些病残儿童的父母,不愿意面对孩子有缺陷的现实,要推卸掉自身对孩子的责任,加之社会上对遗弃罪这种行为的追究手段还不完善,才使得病残儿童被遗弃。
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王立波教授说,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父母既然选择生下了孩子,就有责任养活他们。在我国家庭贫困、未婚先育等许多社会问题都使一些婴儿被抛弃。据统计,患有脑瘫的婴儿康复费用每月需要一万元,这对一般家庭来说是无力承担的。对此,社会应学会宽容未婚生育者,做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
去年一年,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收进的遗弃儿童有150人,较前几年有所增长。这些儿童中95%以上都有生理上的缺陷,最常见的是脑瘫、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肢体残疾,年龄从刚出生的婴儿到四五岁的孩子都有。
很多孩子生理上的残疾并不是不可治愈的,但父母却选择将孩子抛出自己的视线。这样不但使很多病残孩子的病情加重,还造成不可弥补的创伤。这些孩子面对社会没有安全感,不轻易相信别人,甚至心理上自闭,一生都活在阴影之中。
从维权的行为上讲,儿童并没有主动行为,没有能力为自己争取权益。面对这种状况,儿童所在社区的法律服务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应该伸出援救之手帮助儿童,在其父母有遗弃等行为时,可以作为孩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能够减轻病残儿童家长的生活负担,福利院提供了一种自费寄养的形式,为这些病残儿童提供一个服务场所,让家庭和社会一起担负起康复、教育、治疗的责任。
天责不容弃置
董永君
抛弃孩子的父母,虽然暂时解脱了背在身上的包袱,但相信每当想起孩子在孤独中无助的眼神,他们的内心一生都不会平静。
这种遗弃的行为,从人的心理上讲是一种被迫的行为。在动物世界,很多种群的动物都会将出生体弱或残疾的后代丢弃,这符合进化论的观点。但人与动物不同之处就在于尊重生命、追求文明。
一些病残儿童的家长,不愿意面对孩子有缺陷的现实,心理无法承受与愿望相违背的事实,这并非出于经济原因,而是要推卸掉自身对孩子的责任。社会上对遗弃罪这种行为的追究手段还不完善,甚至家里的病孩子突然消失了,也没有人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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