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时报:马加爵值得同情?错!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9日10:37 来源:东北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日前,全国通缉犯马加爵被警方逮捕,一时间,有关马加爵的报道在各种媒体上铺天盖地。综观各种报道,在叙说马加爵杀人事实之余,一些报道似乎是在论证马加爵如何因家庭背景、学校教育等一系列原因导致性格内向、心理不健康从而杀人的“合理性”,以及在这种“合理性”基础上的值得“同情”,个别坊间所议更似乎在印证“马加爵杀人不是新闻,马加爵值得同情才是新闻”。
同时,有识之士警觉地发现,在民间,确有一些“声音”“同情”马加爵。
马加爵是个学生,他的犯罪当然有其成因,其中也包括教育体制的缺陷,但这不能成为其值得同情的理由。由于这起杀人案发生在学校,且受害者比较多,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通过一号通缉令,“高调”对付一个嫌犯,有助于实现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的释放。从开始通缉马加爵到马加爵被抓,舆论中对案件的充分分析和总结是必要的,但一些人无原则地“挖掘”犯罪的“合理性”,则不免有受畸形的社会心态左右之嫌。
马加爵杀人了,但不能因为他是一个学生,就把他因长期形成的自卑心理和内向个性导致杀人归罪于社会。我们的社会少不了会出现犯罪,任何国家和地区也少不了因性格原因和心理缺陷导致的犯罪。对待这样的社会问题,解决方式是多样的,但其思维路径的核心应该是法治精神和理性精神。我赞成针对个体的人文关怀,也赞成对这一大案进行理性反思,但把“同情”马加爵的“合理性”上升到社会舆论的一种无意识状态,其实正说明了社会中流行着一种极为不正常的“失重”心理。(一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