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亡命“天涯”多日的马加爵终于落网,这对4名受害者的亲友是莫大的慰藉。但现实中的另一个困扰却不容回避——马加爵及被害的4名学生中,除龚博一人家境殷实生活较为宽裕外,其余4人均申请了助学贷款。事到如今,被丧子之痛折磨得痛不欲生、又已年迈体衰的父母们是否要承担这笔贷款还款义务?马加爵也面临法律的严惩,他的贷款要子债父还吗? 银行学校都“失语” 前日,记者就此到负责为云南大学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汇通支行了解情况。该支行个人金融部的一负责人称此话题太敏感,要获得上级的许可后才能给记者答复。记者立即与工行云南省分行办公室取得联系,该办公室的丁先生认为助学贷款的政策性太强,而且目前太敏感,以“请多多谅解”回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记者无奈,只好向另一家也开办大学生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了解情况,该银行办公室一负责人认为,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所有银行都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央行的规定操作。对于贷款人意外死亡,银行一般采取“核呆处理”。也就是说,银行只好自认倒霉,将所贷出的款项在核算时视为呆账处理。记者问若马加爵最后被执行死刑,他的贷款如何处理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尚无先例可寻,很难处理。 云南大学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一位老师在电话里就此事对记者表示,目前案件调查尚未结束,所以被害学生还不还助学贷款还很难说清,必须等事情最终有结果后才能下结论。 风险太大银行两难 一位多年从事助学贷款业务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主观风险,主要指道德风险,因借款人不遵守承诺致使贷款无法回收;二是客观风险,如贷款人意外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致使贷款无法回收。后者属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系统性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而前者则属于非系统性风险,是可以通过各种措施来降低甚至杜绝的。所以,化解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必须分清两种风险属性,采取相应的对策。 他认为,助学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很大,赖账行为年年都有。而大学生毕业后流动性较大,追讨起来极为困难,成本也太高;而且大学生不存在监护人,也没有继承人,一旦贷款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受法律严惩,就会给银行积压起呆账。虽然国家政策允许核销国家助学贷款形成的呆滞贷款,但至今没有出台具体的核呆办法和渠道。旧账未清,新的贷款又要发放,这个包袱越背越大,恶性循环由此开始,而银行是商业化经营,实在两难。(完)(黄华 高泽阳)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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