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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村干部聚众闹事 被判刑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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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9日18:28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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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3月19日电(蔡茂术、黄豁)因不满法院判决,村干部竟怂恿、组织村民破坏闹事,砸厂房、撬铁轨、挖公路。重庆合川市的唐登顺被合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近日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2001年12月,刚上任的天池村村委会主任唐登顺将该村天池煤矿的经营者何某多次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双方合同无效。法庭审理后多次驳回了诉讼请求。2002年3月,唐登顺对此极为不满,召集村民在自己家中聚会。他认为“法院乱判”,指使村民将通往煤矿的惟一公路挖断,撬掉煤矿通往井下的钢轨,并将煤矿厂房、设施砸毁,致煤矿被迫停产。
2003年6月,唐登顺在得知何某及其合伙人秦某、李某将于6月17日重新开业后,又召集村民在自己家中策划应对措施。他叫人通知村民,17日要到煤矿去强行阻止开业。同时,准备了石灰粉、辣椒面欲用于打架时喷洒对方眼睛。与此同时,何某、秦某、李某等也纠集了数十人,准备了安全帽、棍棒等工具,准备在17日开业时若村民来阻挠便与之械斗。17日一大早,天池村村民按照唐登顺的指使,持锄头、铲子、木棒等工具首先再次对煤矿厂房、设备进行打砸,然后准备好石头占领煤坪的制高点。上午9时,当秦某一行数十人来到煤坪下时,双方发生激烈打斗,场面一片混乱,械斗中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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