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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下月将统一城乡电价 计每千瓦时0.5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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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23日02:36 来源:人民网-华东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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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日起,安徽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统一价格,计每千瓦时0.557元,按2002年全省电量测算,全省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少支出0.173元,全年全省将减轻农村用电负担5.66亿元以上。
在农村电网和电力体制改造与改革前,安徽省县以下部门多环节管电,许多地方存在层层加价、管理混乱、电价居高现象;农村电力设施陈旧,供电不可靠、用电不安全、电能损耗较高的矛盾比较突出。全省近8万台农村公用配电变压器,有13%电价每千瓦时超过1元以上,60%电价每千瓦时超过0.85元以上,“人情电、关系电、权势电”、“乱加价、乱摊派、乱收费”现象普遍,农民意见很大。
至2003年底,安徽省一二期农电网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农村电网健康状况大幅提高,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基本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两改”后,随着农村电价管理到位,广大农民群众享受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停电了,电灯亮了,电视看得清了”。据了解,安徽省农电网改造投入资金达83亿元。现在,农村用电实行直接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客户,过去不规范的乡级管电机构得到统一理顺,“乱摊”、“乱加”、“乱收”以及“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得到遏制,农村用电秩序得到有效保障,为城乡同网同价打下良好基础。
(朱文)
《华东新闻》 (2004年03月2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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