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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院成流浪汉免费旅馆 应指定医院收治流浪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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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24日14:10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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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明明病好了,就是赖在医院不肯走;明明没有重病,偏偏乱打120急救电话,为的是问医务人员要路费……这些滥用医院和救护车资源的流浪伤病人员已经成为不少医院急诊科的集体难题,并且影响到了广州城市急救网络的正常运行。是否能够指定医院收治流浪伤病人员?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这份提案,希望以这种方式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其他病人的合法权益。
委员提案
前日(3月22日),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尽快解决我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中存在的问题》的提案,建议由民政部门属下医疗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伤病人员,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其他病人合法权益。
假装晕倒向120要路费
委员提出,自从我市取消了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的流浪人员明显增多,给我市急救网络和医院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据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报告,近期常接到群众、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呼叫救助,而当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发现待救者并不属于患有急危重症的救治对象。甚至有少数流浪人员故意在人多的地方“晕倒”,待医务人员到场后,他们却提出要路费,而无需接受现场医疗处置。委员们认为,长此以往,“医院成为救助站、救护车变成收容车”,将严重影响广州急救医疗网络的运行,直接损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病好了赖在医院不走
另外,流浪街头的乞讨人员被送到医院后,有一些人在病情得到控制、好转、治愈后,觉得医院是个留住的好地方而不愿离去;部分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意愿的人,民政部门又以不同理由不予接收。医院收治的流浪人员不能及时转移处置,不但占用医疗床位,有少数人甚至还在医院内偷窃,骚扰其他病人,破坏医疗设施,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其他病人的合法权益。
应明确指定收治医院
委员们建议,应明确界定由民政部门属下医疗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伤病人员。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由其属下的医疗福利机构承担流浪伤病人员的救治是其责任范围之事,无可推卸。目前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医疗机构床位总数超过2000张,有能力收治除传染病外的流浪伤病人员。暂时无需再修建慈善医院。个别确需专科医疗救治的流浪人员,可由民政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指定接收医院,并由民政部门负责支付其医疗费用。
委员们同时建议市政府应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实施细则,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救助问题。民政部门应解决好流浪病人的“出口”问题。
部门说法
民政部门扩建床位专门收治精神病人
昨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卫生局和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据悉,广州市卫生局正在准备出台相关规定,以解决流浪病人的“出口”问题。而有关部门也已将对流浪伤病人员进行指定救治的医院报市政府进行审批。
在谈到流浪病人“出口”问题时,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称,卫生部门一直非常重视这些问题。其实出现上述现象,正说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配套,需要进一步完善,归根到底是流浪人口的管理问题。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从去年从8月13日开始收治从救助单位转来的流浪精神病人,据介绍,精神病院收治的目的,就是要尽快稳定他们的病情,在他们能说出自己家乡所在地的时候,联系其家属或当地民政部门把他们接回流出地。
据了解,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从去年起已着手扩建一个500床位的病区,专门用于收治外地非危重流浪精神病人,该项目已上报市政府,预计在今年5月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
相关规定
《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要求,公安、城管(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管队伍)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和遇到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其到救助站求助,并应耐心指明救助站所在位置,对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直接护送到医院治疗;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主动求助且符合救助范围的,应帮助和护送到救助站。
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的救治,同级民政部门或救助站要予以协助。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东莞、中山市以镇为单位)要指定医院,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进行治疗,待病情基本稳定后确实需要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医疗单位再告知或护送其到救助站求助。治疗费用由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记者调查 120出车七次接回同一流浪病人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各大医院急诊科了解到,流浪病人的“出口”问题是一个普遍让医院头疼的难题。流浪病人拖欠医药费不辞而别、病好了赖在医院不肯走、偷吃其他病人的饭菜、偷拿财物、有精神异常的病人出院后偶尔还“自动”回来住上一晚……种种情形都让医院陷入无奈的境地。
最长:医院一住三个多月
越秀区一家大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告诉记者,这类流浪病人大多是由120出车接回来的。有的流浪人员躺在大街上或者睡在商店门口,群众看见了就拨打120的急救电话。“事实上,需要急救的流浪病人,如发生车祸等,往往只占了10%-20%.”这位急诊科主任说,从去年9月份至今,医院已经收治了几十名这样的流浪病人,时间最长的一直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
记者获悉,该院曾经收治了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病人,因饥饿晕倒在马路上,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这名女病人有精神异常。医院给病人进行了输液并让她吃饭。很快病人就恢复过来。但接下来,医院也不知道把她往哪儿送。“送回发现的大马路上?显然不可能。”就这样,这名病人一直住在医院内,吃饭、穿衣都由护士照顾。由于这名女病人不仅生活无法自理,不时还会怪叫,为了避免影响其他病人,医院不得不专门辟出一个房间给她住。
据悉,这名病人一直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直到有一天自己离开。
“有的精神病人离开后,还会自动回来,喝两杯免费供应的开水,或者找张病床睡上一晚,第二天早上就‘消失’了。护士只好又重新整理干净床铺。”这种拿医院当“旅馆”的行为,常常让医务人员啼笑皆非。
最怕:大吵大闹影响其他病人
记者调查发现,医院的流浪病人大致分为四种。一是治好病后希望回家的,但没钱,欠着医疗费用。这类病人对医院心存感激,一般会主动离开或在医院帮助下返回家乡;二是痊愈后不辞而别悄悄走掉的;三是治好后也赖在医院不走的。这类流浪人员感觉到医院的条件比外面舒适,有吃有喝,还有换洗衣服,医院又不能强迫他们走,所以就“厚着脸皮”不肯走。有的流浪人员还私自拿其他病人的饭吃,偷窃财物,在病房里随意走动,给其他病人安全带来威胁;四是有精神疾病的流浪病人。有医院的急诊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对这类病人比较害怕,他们有时候会在晚上大喊大叫,其他病人不了解情况,就会投诉医院。
海珠区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医生告诉记者,“进救助站要自愿,流浪人员不愿意,医院又不能强迫送他们去。”
最多:七次出车接回同一人
记者了解到,流浪人员或是群众乱拨120的现象,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120是免费电话,有的商家看到流浪乞讨人员睡在自家门口,担心影响生意,就呼叫120急救车。曾经有一名40多岁的流浪汉,有过一次被120救治的经历,出院后,竟然前后7次拨打120电话。恰巧好几次都是同一家医院出车急救,最后连急诊医生都和病人认识了。”
群众认为流浪人员坐、卧在其门前或路边不雅观,反复拨打“120”电话,造成救护车和医务人员频繁出动。遇到真正需要派车急救病人时,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又不得不从较远的医院调用车辆,影响医院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延误了抢救的时机,对病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最难:半年欠下百万费用
由于流浪伤病人员没有经济能力或不愿支付医疗费用,医院需垫资为其治疗,这给医院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据卫生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上半年在23间不同隶属关系的二级和三级医院,流浪伤病人员欠费共达133万元。
在医院,医务人员除了给予他们积极的救治和处置,有时还得自掏腰包给他们买饭菜和衣服等生活用品。然而,他们中有一些人在病情得到控制、好转、治愈后,觉得医院是个留住的好地方而不愿离去;部分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意愿的人,民政部门又以不同理由不予接收。作者:记者严慧芳 綦伟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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