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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安徽阜阳严防领导干部“节日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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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25日07:35 来源:安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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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傅季)近年来,阜阳市委、市纪委根据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生在过年过节期间这一特殊现象,把综合治理领导干部“节日病”作为防治权力腐败的重点工程来抓。
2001年以来,阜阳市纪委相继查处了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重大受贿案、原颍东区委书记赵光席卖官、受贿案等多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从这些案件中反映出一个共同特点,即这些领导干部卖官、受贿聚敛钱财的行为80%以上发生在节假日期间,如张华琪在担任阜阳市地税局局长、颍上县县委书记期间,涉及经济犯罪400多万元,其中有300多万元是其下属利用过年过节以送“年礼”等形式送给他的。“节日病”同时败坏了一个地方的党风和社会风气,甚至在有些地方形成了下属过年过节不给上级送礼就职务难保,谁送得勤,送得多就升得快、升得高的严重局面。2001年8月23日,阜阳市纪委向全市1万多名领导干部发出了“廉洁过年过节警示卡”,作出了领导干部“六不准”规定,正式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综合治理领导干部“节日病”的要求。
阜阳市治理领导干部“节日病”,首先明确治理范围是,领导干部利用逢年过节等时机违规收受下属单位、个人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行为;接受公款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公车私用行为等。防治措施除了抓教育、抓检查以外,关键是对于领导干部染上了“节日病”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03年以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100多名染上“节日病”的干部。另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闹“节日病”的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其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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