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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清理党政干部企业兼职需要启动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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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25日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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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学系齐明山教授对中纪委、中组部要求限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积极意义表示充分肯定,但他也认为,通知要严格实施和执行起来,任务还相当艰巨。
他说,类似的文件,改革开放以来,曾经发过好多次。各个地方也出台了很多类似的规定和规章,但结果是这个“顽疾”一直没有得到根治。
早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就对公务员经商问题有明确规定,其中还包括了相关惩戒措施。但是,从这10多年的实践情况来看,也没有完全得到遵照执行。比方说,此前媒体广泛报道的安徽芜湖党政干部大面积在企业兼职一事,到目前为止,大家所能看到的也就是脱离关系,也没见到有执行相关惩戒措施的报道。
他最担心的是,在这次限期清理过程中,各级干部继续本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思想,事实上是“形脱神不脱”,也就是说表面上和企业脱离了关系,事实上还是藕断丝连。他说,这在行政学上,叫“暗权行为”,即说一套,做一套。之所以屡屡出现以上局面,关键是有利益在里面,即干部只要在企业兼职,其好处是明显的,但是其危害也是明显的和巨大的———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基本准则。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专家应松年教授也有类似的担忧。他说,他注意到,此前各地先后出现的交通厅局长落马案,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这些人都兼着下属企业的领导职务。他们一方面负责拨钱,另一方面又负责花钱,缺乏监督和制约,可不就成了他们腐败的条件吗?
应松年教授认为,中纪委和中组部的这个通知要想落到实处,就必须启动“惩戒”措施。只有越轨行为得到相应惩处,才能真正制止越轨行为的大量发生。他说,目前恰恰是因为在这方面我们做得很不够,才导致了兼职风“长刮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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