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毒死亡打工妹遗体无法火化 丈夫奔波讨说法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26日09:17 来源:南方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昨天(3月25日),肇庆市怀集县农民谭某拿到了9.5万元的赔偿款。这笔钱的代价太大了,他妻子张时妹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法律援助人员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记者跟踪采访了这个案子的曲折经过。
打工妹遗体一放4个多月
来自怀集县一个贫困小山村的张时妹,是在去年2月走出家门的。她告别两个儿子和老父亲外出打工,不料从此一去不归。
来到顺德,张时妹进入一家私营橡胶厂工作。这家厂规模很小,临时搭建的工棚里摆放着一些简陋的机器设备,环境比较恶劣。她当时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涂胶水。
仅仅过去3个月,厄运便降临在这个贫穷的打工妹身上了——张时妹被“怪病”缠上了。她日渐消瘦,全身散布血斑,并伴发高烧和便血的症状。
此后,张时妹从顺德到广州,连换了几家医院。在这期间,厂方态度还是较为诚恳,先是为她支付了医疗费约4.5万元,但后来因为还断定不了她的病与工作有关,厂方就拒绝继续再支付医疗费。由于她缺少医疗费,只能用最便宜的药,经过多次输血和抢救,她年轻的生命最终还是挽留不住。2003年9月3日,张时妹撒手人寰,年仅32岁。
张时妹的丈夫谭某四处借钱,筹集了2万多元,可是还是无法填满药费缺口,到妻子去世仍欠医院1.6万元。由于他们无法还清医疗费,医院便不肯把病历给家属,张时妹就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也无法取得死亡证明书。
因此,她的遗体无法火化,一直在殡仪馆存放了4个多月。直到今年1月,其尸体保管费已经高达9760元。
法援律师艰难从医院取证
妻子没了,谭某不得不丢下孩子,四处奔走去索赔。然而,他一个农民,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寻找有力的证据,也不懂得申诉从哪里开始。在他绝望之中,有人向他建议:向省妇联法援中心求助。
去年10月,省妇联的黄淑美、陈秋鹏两位律师接下这宗案子。这几位律师对维护妇女权益极有责任心,而且办理这类案件已经是身经百战,非常有经验。他们详细地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还多次驱车去顺德了解情况。他们找到广州某医院进行协商,说明了病历的重要性,承诺谭向厂方讨得有关待遇时,律师将监督其及时偿还医疗费,这才取得了张时妹病历复印件。去年12月11日,省职业病防治院为张出了诊断证明书,鉴定其死因是“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应该享受国家职业病待遇。同时,佛山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对工厂的生产场所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车间所用油胶的苯浓度严重超标,每公斤含苯、甲苯和二甲苯294克。
得到了这些强有力的证据之后,律师再次找到厂方负责人协商。2004年1月,厂方只得支付了欠医院的医疗费1.6多元,以及遗体保管及处理费。可怜的张时妹才得以火化,骨灰终于回到家乡的亲人中间。
索赔调解成功不拿一分钱
然而,事情到此还远远未能结束。张时妹家人提出厂方应赔付医疗费、遗属抚恤金、直系亲属生活补助等费用,而此时的小厂主也已经是家底不多了。因此,双方所认定的赔偿数额相差太远,律师虽多番交涉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于是,妇联的律师们为谭起草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004年3月17日,顺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这天,我们随同两位律师来到了顺德容桂劳动服务中心,亲历了这一案件仲裁的全过程。
厂方首先提出怀疑,张时妹并非因为在他们工厂工作而得病死亡,并说:“为什么那么多个工人都没事,她(张时妹)才干了3个月就得病死亡呢?”
黄律师解释道,各人的身体条件不同,她已经被鉴定是因为职业病出事死亡,而且你们所采用原料的苯严重超标,工厂得负起赔偿的责任。厂方对此无话可说。
谭某提出,厂方应赔偿15万元,因为张时妹要上养老父下养幼子。工厂的老板希望减少赔偿金额,而且要求律师解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黄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你们觉得搞惨了,可人家连命都没了,她孩子不是更惨吗?!”她接着耐心地向老板解释了赔偿费的组成:按照法律的规定,张时妹去世后,其子女受法律保护,每年可以获得其工资60%的补助,而谭某70多岁的老父亲,也可享有养老补助,直到其80岁。因此,除了原先张时妹欠下的医疗费1.53万元外,还应有其工伤补助为5.9万元,直系亲属赡养费为8万元。听完律师的解释之后,工厂老板的态度有所松动,她又提出工厂是小本经营,已经赔了这么多医药费,现在几乎倾家荡产,要靠亲戚借款,所以最高只可给出9万元。可是谭某坚决反对,认为最低也要12万,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当天仲裁持续了6个多小时,最后经过两位律师以及仲裁员的努力,双方在晚上9时才达成协议,厂方赔偿谭某9.5万元,并于本月25日一次性还清。
仲裁结束之后,工厂一方的亲威恼火地对两位律师说:“他们一定给了你们不少好处,你们才会那么卖力地去打官司吧?”近7个小时没喝过一口水的黄淑美和陈秋鹏两位律师,什么话也没有说,因为要说他们一分钱也没拿,一顿饭也没吃,对方是根本不会相信。后来,黄律师告诉我们,像这样的误解经常会有。法援工作者就是无偿为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贫困公民提供法律的援助。
昨日一早,谭某在电话中答应律师,这笔钱拿回去后会留给孩子们生活和读书,他们今年都会上学。黄律师听了后,很欣慰地说:“我们这5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作者:记者林亚茗实习生郑洁玮 通讯员成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