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萍 经淼 晨报讯 烟草稽查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遭到一对夫妇的暴力阻挠,执法人员当场被打得血流满面。 近日,烟草稽查队员李志勇状告野蛮商贩一审胜诉。打人商贩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不仅付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代价,还得面临近2000元的民事赔偿。 这也是沈阳首例烟草稽查队员状告烟贩暴力抗法的案件。 暴力抗法 妻子撒泼老公打人 今年22岁的李志勇是沈阳市烟草专卖局于洪分局稽查队员。去年6月21日下午,群众举报称于洪区长江北街一家房屋中介里有人非法销售香烟。当日下午2时许,李志勇和几名稽查队员来到了这个中介所。“我们出示证件后开始检查,发现小店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卷烟,属于无照经营,于是决定予以查处。”李志勇说。 小店的女主人祖某一开始配合检查,但就在李志勇和队员们依法将收缴的30余条卷烟装运上车之时,祖某态度突变,一下子躺在了执法车的前面,大声哭嚎,企图阻止执法车离开,同时给丈夫温某打电话“求救”。“温某赶到时,我正在搬烟。他不由分说就猛地一拳打在我鼻子上……”没有防备的李志勇血流满面。尽管如此,李志勇并没有还手,现场群众见此情景后立即报警。 拒不赔偿 稽查队员状告烟贩 李志勇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为轻微伤。温某则被于洪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双方对李志勇的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李志勇出院后找温某要求赔偿,但温某不但坚决不同意赔偿,还对李志勇的身份和是否是执行公务发生了怀疑。 于是李志勇在去年底向于洪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温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960余元。 法院一审 打人烟贩赔偿损失 近日,于洪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志勇在执法过程中遭到阻挠并致轻微伤,其主张自身合法权利并要求赔偿的理由正当。温某……行为过激,且造成一定后果,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同时认为温某对李志勇身份等提出的质疑,属无稽之谈,一审判决温某赔偿李志勇医疗费、陪护费等损失1964.80元。 “烟草稽查队员遭遇不法烟贩殴打谩骂等暴力抗法事件并不少见。”沈阳市烟草专卖局有关领导表示,“李志勇一审获赔意义重大,他的例子告诉我们,稽查队员在文明执法的同时,也要依靠法律武器维护人身安全。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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