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黎明 成小珍 王道斌 通讯员 穗任宣) 外国人常住广州也要领暂住证!针对广州常住外国人越来越多,且时常发生部分外国人从事黄赌毒、欺诈等活动,何志红等11位代表提交议案,建议立法对外籍常住人口加强管理。 一条街住了660个外籍人 昨日,何志红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加入WTO及不断对外开放,外事活动频繁,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广州。她举了越秀区洪桥街为例,据粗略统计,这一条街上就有外国人250多户,人数达660多人。 据了解,在这些外国人当中,有素质较高的学者;有些是到中国旅游过期居留者;也有尼日利亚等贫困国家的难民;还有不少中东人。他们当中部分人是来中国搞贸易、做服装生意的商人,也有到广州的打工一族。 涉外纠纷派出所难处理 何志红代表说,不少在派出所、街道办工作的朋友向她诉苦:外国人管起来真难!据介绍,派出所或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处理涉及外国人的纠纷时,有时明明是外国人做错了,但他们当中仍有不少人无理取闹。一些外国人会说英语,却偏偏以小语种与工作人员交涉。管理人员听不懂对方语言,双方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因而事件处理最后也只好草草了事。 何志红代表介绍说,虽然广州市有出租屋管理规定,然而这个规定只对我国公民而言,例如要求入住出租屋需具备“三证”,对外国人却没有具体明确的条例规定。 外来工进穗之后需要领暂住证才能住,外国人却不需要。因为没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工作人员也没办法对外国人进行有效管理,往往到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何志红表示,由于素质高低不同,良莠不一,因此也时常发生外国人进行黄赌毒、欺诈和非法宗教活动等。目前,外国人聚居地方已成为了我市城市管理、房屋管理的一个盲点。 建议出台法规专管外国人 针对上面提到的情况,何志红代表建议,市政府应尽快制定对外国人管理的政策法规,以便有关部门的管理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定期上门宣传我国的法规,派送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入住的外国人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同时,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工商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加强对外国人聚居地的管理。外国人入住广州的出租屋必须凭合法护照,报派出所审核取得合法暂住证,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入册,以便掌握动向和及时进行管理监控。 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及监管力度也应加强。中介机构如不凭合法暂住证就介绍外国人来暂住的,工商部门应对其施以吊销执照的处理。此外,凡入住我市的外国人,其护照须经翻译公证,以作为外国人居住广州的合法居留身份证。租赁双方须签署合法租赁合同和遵守我国、我市社会治安的保证,以避免租赁纠纷。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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