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首页记者 晓洁 王琦 黄勇 南京市领导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又有大突破。继前不久引人注目的“公推公选”两区长之后,南京市委日前发出通知,近日将“公推公选”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粮食局局长的提名人选。南京市委通知指出,决定在市级机关、市直属单位、各区县领导班子范围内,“公推公选”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粮食局局长的提名人选。这是继去年四季度首次以“公推公选”方式产生区长推荐人选之后,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重要的市管正职领导职位人选上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报记者昨专访组织部人士 据悉,这次公推公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2日,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正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副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任职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的市管领导干部,都可报名、推荐。 记者了解到,用“公推公选”方式产生省会城市市政府秘书长和市职能局一把手提名人选,目前在全国尚属首例。 昨天晚上,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具体负责公推公选工作的南京市委组织部的一位处长。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处长告诉记者,此次公推公选市政府秘书长和南京市粮食局局长两个职位,都属副厅级职位。去年南京市就曾对副厅级职位进行过公推公选,当初是对地方政府,也就是雨花和白下两个区的区长职位进行了公推公选。现在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扩大,对政府组成人员的正职进行选举。他还向记者具体介绍了本次公推公选的操作程序,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2日。报名结束后,组织部将对所有成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将以姓名先后为排列顺序,列成推荐票。紧接着进行两轮的民主推荐工作。首先,市管正职以上领导干部范围,根据公布的条件、资格和组织部提供的报名人员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定向定额推荐,其中每个职位得票列前8名的人员进入下一轮推荐;然后,市委全委会成员、现职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对首轮推荐出的人选再次进行民主推荐,其中每个职位得票列前4名的人员确定为初步推荐人选。 之后还将对最后剩下的8个初步推荐候选人(每个职位各4人)以适当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并将召开由评委会和市、区县部分领导干部、人大和政协常委以及部分党员干部群众等参加的演讲答辩会,听取初步人选的竞职演说,并当场进行提问和答辩。演说答辩结束后,由评委评定演说答辩成绩,同时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后还将由考察组对每个职位的4名人选进行考察,综合演讲答辩、民意测验的得分情况和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最终确定的提名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出建议人选,经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免。这位处长告诉记者,候选人在演讲答辩时将邀请本报记者参与采访。 正职“公推公选”的积极意义 南京市用“公推公选”的民主方式,选拔任用市管正职领导干部的尝试,去年底一经推行即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群众的好评。多数市民认为,领导干部的任用用广泛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公开答辩、向百姓公示的民主方式来进取,可以克服用人上的弊端,能够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到主要的岗位,能够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信得过。 南京市乃至江苏省公推公选的做法也在全国引起轰动。叫好者认为,这一做法体现了透明、公正、机会均等的原则,有助于遏制干部任用中的腐败,也有人认为,公推公选实际上仍是“官选官”,与现代民主制度的“民选官”还有距离,因此,公推公选的干部能不能得到人大代表的选举通过,显得意义重大。 有关人士则认为,从副职“公推公选”,前进到正职“公推公选”,捋顺了正、副职“公推公选”的选拔机制。正、副职的关系,应该是正职主持全面工作,副职协助正职,对正职负责。人所共知,正职不采用“公推公选”,如果副职“公推公选”,那么正、副职的选拔任用就会出现两套机制,即委任制和公选制。毫无疑问,两套机制可能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比如由于负责机制不一样,意见分歧,不但可能引发争吵,使步伐不一致,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掣肘。正职也实行“公推公选”,克服了两套机制之弊,有利于正、副职齐心协力搞好工作。 正职“公推公选”,扩大了候选人的范围。过去推荐任职候选人,大多是由上级少数领导来选,而少数领导又往往在少数下属中选,选和被选的范围相当狭窄。“公推公选”打破了这种局限,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既扩大了推选者的范围,又扩大了被推选者的范围。这样做,可以克服少数人视野狭窄的局限,使民众满意的干部能够有展现自己才能的机会。而公开、透明,则充分体现了民意,可以避免少数人运作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从而使公正得以实现。 正职“公推公选”,也有利于建立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 正职“公推公选”,尽管还只是在县级厅局级进行,却是民主建设的一大进步,其经验值得总结。 “公推公选”体现政治文明 有专家指出,公推公选正局级推荐人选,是政治文明建设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体现。十六大之后,江苏省委一直在探索政治文明建设的具体途径。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中最关键、最重要、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扩大民主,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实处。2003年7月15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在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就曾深刻指出:“用民主的机制选人用人,视野广,失误少,公正度高,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是釜底抽薪,对只认领导、不认百姓的官僚作风是治本之药。” 有了这样大的决心,公推公选新鲜出炉就自然而然。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两个科学机制: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公推公选”无疑是向这一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的刘小冰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次公选无论是在层次上,还是在要求上都比以往提高了很多,市政府秘书长如此高的职位拿出来公选是以往所无法想象的。这表明干部产生的方式有了一种革命性的变革,它变得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这对社会公众无疑也是一种观念上、制度上的强有力的冲击。从原来干部任命式发展到现在的公开化、多元化,所任命的干部也将比原来更加积极进取。此外,南京率先积极推进公推公选的干部产生方式,也折射出了江苏省在政治文明建设上的争先进位。 其次,今后我们还必须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干部的产生方式,不但要对公推公选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应通过公推民选、民推民选等其它更加民主的方式来产生干部。扩大公民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老百姓来推选有能力、同时自己满意的干部。 最后刘教授还特别强调,虽说现行干部制度有了一个绝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产生干部的机关也应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干部任用体制中的责任制,加重任用方面的考核,使干部的产生更加有序、公开、透明。 南京市粮食局局长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免职(新闻链接) 据新华报业网3月11日报道,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依法免去陈聚华南京市粮食局局长职务。陈聚华因在原六合工作期间涉嫌经济犯罪,南京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免去其局长职务的议案,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免职决定。(仁轩)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30日 第二版)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