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为确保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使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着手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的有关制度,加强对承办法援案件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教育。
相关制度包括:一是,实行重大法援案件到庭旁听制度。此举有助全面了解承办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能否依时出庭和严格履行委托人的职责,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归档案件月检制度。每月底对当月归档的法援案件进行集中检查,以了解承办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调查取证、开庭、有无私自收费、卷宗装订等方面的情况,并将结果填写入案件检查评核表,归档存查。三是,完善案件质量的征询跟踪调查。对刑事法援案件,通过向法院刑庭发放意见征询表和与经办法官面谈形式,了解对承办律师工作质量的反馈意见。对于民事法援案件,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家访和向受援人发放意见征询表等多种形式,掌握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四是,开展案件研讨活动。对案情复杂或适用法律法规程序有争议的法援案件,在指派案件前和结案后均组织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开展研讨,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完善案件质量检查奖惩机制。将案件质量检查结果列入律师年审注册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办理法援案件或承办质量不高的律师,及时向其所属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并由市律师协会登记有关情况。
作者:曾庆春 贺信 刘洪群 张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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