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救命钱,扯皮到何时?
矿工们多次上访引起了县领导重视,正金金矿已被停产整顿。平泉县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目前有12名受害矿工经调解得到了一半赔偿款。其余的矿工虽然陆续走了劳动仲裁程序,仲裁结果对他们也有利,但由于矿主们互相扯皮导致赔偿款的兑现陷入“怪圈”。而这种结果与2001年金矿的“荒唐”改制有直接关系。
据县协调小组副组长、矿业改制办公室主任陈建新介绍,2001年,县里为解决正金金矿私采问题,决定对其收归国有,实行股份制改造,其中国有股占20%,并选派原在另一国有金矿任职的李志强任矿长、法人代表。可是在最终的股权操作时,国有股一分也没有参进去,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各个承包者,他们可直接招工、给工人发工资,李志强这个金矿负责人只是形式上的。可是在兑现矿工赔偿款问题上,执行承包者还是执行李志强,双方产生分歧。
矿工赵才山拿出县劳动仲裁委去年12月下达的裁决书说,按照裁定,他归属的矿主王艳东应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共计45000元。可是,王艳东不服裁决,向县法院提出上诉。王艳东在接受采访时说,他自己只是个承包者,李志强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对外承担民事义务。
县法院执行庭庭长王杰说,从法律上说,应该执行矿上的法人代表,但他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各个承包者的财产也应该属于正金金矿,但执行他们也很困难,因为矿已经关了,弄不好这些人一走了之。
许多矿工问记者:“人命关天,不知道扯皮要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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